广州车管所窝案调查 10万辆次"病车"免检
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打点0多万元,贿赂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权钱交易让10万辆次“病车”通过检测,给埋下隐患——数量巨大的“病车”为何能通过检测?市车管所腐败窝案引人深思。
一个机动车检测站拉下8名公安人员
近日,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这起市车管所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2012年12月,李伟强和李斌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元和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梁国伟和朱孔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2年。
这些判决背后,是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然而,黄集洪却出资0多万元,买通主管部门,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便先后多次向时任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行贿60万元。
2010年起,黄集洪又向李伟强行贿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向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获取暴利,违规检测放走10万辆次“病车”
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安全后,再去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据了解,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根据市物价局统一规定,的安全性能检测收费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在暴利诱使下,该检测站站长、副站长滥用核发年审、登记的授权,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病车”合格;负责废气检测的叶某等人,直接修改电脑数据,让“病车”通过检测;被车管所派驻、本该负起监督职责的朱孔球,不仅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甚至还在例行检查中通风报信。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
权钱交易制造“马路杀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今年年初,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全所42名驾驶证主考官全部涉案,合计上缴“红包”2100多万元。
在上述两起窝案中,车管所输出的是“病车”,湛江车管所培养的是潜在的“马路杀手”。本应为马路安全保驾护航的车管所,却因部分人员的私欲,埋下了成千上万的马路“定时炸弹”。
2012年6月29日,广东省广深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致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根据广东省安监局公布的调查结果,其中一辆肇事车辆是由湖南茶陵县利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该县交警支队检测的,均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广东省安监局在调查报告中建议,要加强车辆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加大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审核,督促检测检验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检测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
(综合新华社记者毛一竹、扶庆及本报记者罗艾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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