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湿地生态补偿不足退化严重 远看像块疤痕
近年来,世界最大的滨海芦苇沼泽湿地———辽宁盘锦湿地由于生态保护资金短缺,水利设施老化坏损严重,生态补偿又严重不足,生活在湿地内的群众因生活贫困,改苇还稻意愿强烈,湿地正面临严重的自然退化和人为破坏。
远看就像块块疤痕
被称为地球之肾的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制造氧气、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方面作用,生态价值巨大。位于辽河、大辽河和大凌河入渤海口处的盘锦湿地,2004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不仅在东北、环渤海以及周边地区发挥着巨大的生态功能,而且是全球鸟类3大迁飞路线之一的东部路线的重要节点,有281种鸟类栖息、繁殖,是丹顶鹤南北迁徙最重要的栖息地和最南的繁殖地,是濒危脆弱物种黑嘴鸥世界最大的繁殖地,是“海上大熊猫”斑海豹全球8大繁殖区在我国唯一的产仔地,受到世界湿地保护组织和鸟类爱好者的高度关注。
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多年来各级政府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严重的湿地退化问题仍在发生。在东郭苇场记者看到,受供水不足影响,苇田内的芦苇变得稀疏、低矮、杆小,且在芦苇之间长起大片的蒲草。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昕说:“这一现象叫做苇田蒲化,是湿地退化的一种表现,主要是供水不足引起的。如果供水充足,很快就能缓解。”
不仅蒲草化严重,因盘锦湿地内油气资源丰富,油田开采工作也在这里进行。记者看到,辽河油田的输油、输气管线和为此修建的道路在湿地纵横交错,石油开采和湿地保护形成了矛盾。废弃油井多达几十口,每口油井占地数亩,目前都没有得到整理恢复,远远望去就像一块块疤痕。
据了解,目前仅东郭、羊圈子两大苇场苇田蒲化面积就达到12万亩 , 年 减 产 芦 苇 近4万 吨 , 减 收1600万元。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朱长杰说:“导致湿地资源自然退化和遭人为破坏的根本原因就是保护资金的短缺。”
为保护这片湿地,盘锦市委、市政府实施了《生态建设规划》、《滨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规划》和《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规划》等政策。同时辽宁省设立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以及盘锦湿地科学研究所等管理和科研机构,强化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湿地管理。
但是相关法规和管理机构的建立并没有解决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一些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旧水利设施长期得不到维修,几乎失去灌溉供水作用。
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排灌站红旗一站、二站,承担附近26万亩湿地的供水重任,但因年久失修已经无法正常工作。而用来蓄水的闸坝也完全敞开,毫无蓄水功能。为保护湿地,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建了临时排灌站,但供水能力远远不足。
据了解,盘锦市芦苇湿地年需水量约4 .8亿立方米,由于水资源短缺和水利工程失修等原因,年供水量仅能保证2 .4亿立方米,供水不足导致部分区域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
此外,对于废弃的油井,中石油及辽河油田没有恢复整理,政府及有关部门也没有支付恢复整理费用。
感到很无奈的杨昕说:“眼看着湿地退化,却为没钱无能为力。”
五万苇农生活贫困
记者在面积达120万亩、全国6大湿地之一的盘锦湿地采访发现,虽然湿地资源十分宝贵,但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却要常年忍受着贫困,过着食不见肉、房不挡雨、贫病交加的生活。
月工资400来元,人均耕地不到两亩,一个月仅能吃上一两顿肉,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透风漏雨……记者在湿地采访发现,为了保护这片湿地资源,长期生活在这里的苇场职工和普通农户,仅能依靠简单的芦苇生产和少量耕地生存,长期生活贫困但却得不到任何生态补偿。他们伤心地感叹:“我们已经被政策遗忘了。”
地处盘锦湿地内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下辖东郭苇场、羊圈子苇场、石山种畜场三个国有农垦企业和东郭镇、羊圈子镇、石新镇三镇。其中,东郭、羊圈子两镇地处苇田湿地,面积8 0万 亩 , 人 口 近4万 人 , 除10005人是农场苇场职工外,其他均为农户。盘锦湿地内5 .2万群众2012年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左右,比全市农民人均低9400多元,危房户8000多户,占总户数的45%。
据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昕等人介绍,生活在湿地内的群众之所以长期贫困,主要因为多年来政府部门为保护这片湿地,采取划建保护区、立法等手段严格限制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苇场职工收入仅靠效益低下的芦苇生产,而农民更是面临耕地资源稀少的问题。
据了解,从事芦苇生产,每亩地收入为130元,成本却达180元。种水稻不仅每亩纯收入可达1100元,还可获得近百元的涉农补贴。两者比较,种植芦苇比种植水稻亩均少收入1200余元。东郭、羊圈子、赵圈河3大苇场的收入基本完全依赖芦苇生产,没有财政补贴、工商业税收和其它收入,目前欠国家、企业、个人债务总额10 .69亿元。但如果将苇塘开垦为农田,收入不仅可以偿还债务,而且可以带来一笔不小的利润。
面对巨大的收入差异,近年来,这片湿地内已经出现了个别人为了增收违法开垦湿地的问题。
杨昕、朱长杰等人说:“保护湿地固然正确,但是也应该对这群为湿地保护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否则不仅湿地难以得到较好的保护,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不稳定问题。”
应尽早构建长效补偿机制
辽宁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王忠海等专家认为,盘锦湿地虽地处盘锦,但保护成果却惠及全国乃至世界。所以国家应对盘锦湿地保护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当地干部群众强烈呼吁国家尽快给予生态补偿,改善群众生活,尽早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同时鼓励引导湿地发展适当产业。
第一、亟须给予一次性生态补偿。历史欠账较多的湿地群众的房屋修缮、苇场职工社保欠缴部分和水利设施建设等费用均需要国家补偿。据盘 锦 市 有 关 部 门 测 算 , 湿 地 共 有8000余户群众房屋需修缮,每户补偿2万元,需费用1 .6亿元;欠缴苇场职工社保费1 .96亿元;需新建、改造泵站16座,加上引水清淤等配套工程,需资金3.8亿元。
第二、应尽早构建长效补偿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按照集体和个人等所有或经营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每公顷按150元计算,每年国家应拨付生态补偿资金1200万元。同时,对每年保护湿地所需的生态补水、管护等费用也需要补偿过亿元。
第三、要求在湿地内开采石油的中石油对湿地进行补偿。采访中记者看到,辽河油田的输油、输气管线和为此修建的道路在湿地上纵横交错,石油开采和湿地保护形成了矛盾。尤其是废弃的油井多达几十口,目前都没有得到整理恢复。相关专家建议,这部分遭破坏的湿地造成了治理费用增加,应由中石油或国家财政负担,废弃的油井应由辽河油田整治恢复。
第四、鼓励引导湿地开展生态旅游,允许帮助在湿地边缘区发展无污染工业,以提升湿地地区的自我造血功能。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允许利用湿地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但是由于前期的交通、住宿等公共设施投入资金巨大,因此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另外,省、市政府应帮助引导在湿地边缘区发展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工业项目,以重点解决苇场职工和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从根本上脱贫致富和维护地区稳定。
第五、湿地保护区里的3个乡镇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应该享受与其它乡镇同等,甚至更优惠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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