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委书记称门票收入政府无利益分成
凤凰古城148元票价怎么分?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有“捆绑收费”和与民争利之嫌
凤凰古城名胜风景区的“门票新政”一石激起了千层浪,148元的大门票是其中讨论的焦点。除去游客、商户等直接利益群体对“一票制”的争议和诉求,社会舆论也普遍认为凤凰古城“捆绑收费”的做法太“霸道”,没有充分听取民意,且政府参股新成立的“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与民争利之嫌。
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此前对媒体表示,其实凤凰古城一直在收费,原来是按9个景点的方式收取。这次改为按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来收费,价格都是148元。
凤凰县旅游局局长任真君解释,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凤凰古城核心保护区,二是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按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原来两者的票价分别是148元和108元,这次将其整合为一个旅游产品,并由省物价局批准为148元。
凤凰县委书记颜长文表示,“148元的门票收入中,县政府依法征收税费,没有利益分成。”记者调查了解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湖南省物价局批复,凤凰古城景区收费是获得批准的。在颜长文看来,这次门票新政之所以让大家不适应,是因为验票点从景点变成了景区,依照游客的说法,有“捆绑销售”之嫌。
上一篇:人大第三次审议旅游法 景区票价不能说涨就涨 下一篇:旅游法草案:景区门票涨价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