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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冒名申领贷款50万元 信贷员:领导安排的

  村民:农信社违规操作,致使50万元贷款被冒领,个人信用被黑信贷员:贷款是领导安排发放的,自己当时都不认识借款人农信社:目前不作任何回应,如有损失也是借款人自找的

  近日,商丘民权县城关镇小老家村村民蒋文生向本报投诉,称2007年5月民权县农村信用社(现改名为民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其本人未到场、未签字的情况下,仅凭他人伪造的签名和印章,就违规发放50万元信用贷款,导致今日贷款无人偿还、自己信用被黑的严重后果。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村民投诉:未到场未签字

  莫名其妙“被贷款”50万元

  2013年12月13日,在民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口,蒋文生拿着一摞材料告诉记者,他在民权县城经营着一家中型超市,2012年夏,当他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时,才被告知自己因有一笔50万元贷款未还而被拉入金融系统黑名单。对此,蒋文生感到非常震惊:“这怎么可能!我贷款我会不知道……”

  震惊之余,面对这莫名其妙的巨额贷款,蒋文生急忙四处奔走确认,经过几天的走访,他终于查证:2007年5月31日,民权县农村信用社确实为一个叫“蒋文生”的人发放了一笔50万元的信用借款。“这不可能!”蒋文生第一反应是,是不是重名了?然而细查之下却发现,身份证号竟然也是他的。

  为了弄清这笔贷款到底是谁实际使用了,蒋文生又多次前往民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询问,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得知:50万元贷款是被一个叫董俊杰的人领走使用的,而且董俊杰因为非法集资已被拘留。

  在蒋文生提供的一份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借据单上,记者看到这份借款单的编号为80131873,起止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借款用途为购料,审批人为王明存,信贷员为徐付臣和姚海生,末尾有蒋文生的签名和印章。

  据了解,王明存为时任民权县农村信用社主任,现已退休,而徐付臣则为当时经办的信贷员。蒋文生和董俊杰认识。“我买过他的房子,他拿我的身份证去过户了,估计就是当时拿去贷款了。”蒋文生推断。

  “但不管怎么说,我没到场,也没有签字,信用社怎么能仅凭一个(伪造的)签名和印章,就把贷款给发放了呢?”蒋文生认为,民权县农村信用社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之处,他要求追究当时审批人和信贷员的责任,并要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自己去除黑名单,消除影响。

  信贷员:发放贷款是领导安排的

  自己当时并不认识借款人

  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2013年12月13日上午,记者同蒋文生首先找到了当时的信贷员徐付臣。徐付臣说,自己当时并不认识蒋文生:“那是领导安排的,主任说好的,不

  然50万块钱我们信贷员哪有权利放出去?”

  此外,因为此事多次沟通无果,蒋文生就向当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民权农村信用联社为自己恢复名誉、去除黑名单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民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了证明自己的程序合法,特地向法院出示了王明存、徐付臣等人的书面证言,证明2007年5月31日的那笔贷款蒋文生是知情的。但当记者向徐付臣问及这份书面证明时,徐付臣却说:“是领导让这样写的,我就这样写了。”

  向司法机关作证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为何徐付臣会出现如此反复、前后不一的说法呢?

  民权农信合作联社:目前不作任何回答如有损失也是借款人自找的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记者又找到民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张奉奎要求采访,张奉奎指派该社资产办盖科长给记者说明情况。在交谈过程中,盖科长旁边一个自称该社法律顾问的中年男子回答记者:“2010年以前,我们的贷款程序并不是十分规范,存在个别信贷员违规操作的情况,2010年起我们进行了全面整顿……损失他自己承担,因为他如果不和董俊杰有往来,怎会发生这种事儿?”这样的回答

  彻底激怒了蒋文生,他气愤地说:“我和董俊杰认识咋了?只要2007年5月31日那次我没来,没签字,你们就不应该放款!再说了,借款单上写着我的名字,你们真把款贷给我了吗?几年间问我要过利息吗?”

  对此,中年男子不作任何回答。盖科长则连忙说是表述错误,然后告诉记者,在董俊杰案子了结之前,无法认定当时的贷款是蒋文生签的字还是董俊杰伪造的,因此对此事暂不作任何回应。

  律师:放款程序不能“想当然”信用社应提供证据自证清白

  同时,在采访中,盖科长反复向记者强调,蒋文生和董俊杰是认识的,他们还一起来信用社贷过款,信贷员们都见过他们,“因此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老蒋来签字了”。

  但本报法律顾问、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朱广晓律师说,《河南省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十二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所有的信贷业务都必须签订合同。第六十二条规定,客户部门(岗)必须当场监督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确保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

  “即便蒋文生和董俊杰认识,但是这都不能代表蒋文生曾在2007年5月31日当天前去签字盖章,发放贷款的严格程序也不能靠想当然来代替。”并且,朱律师还指出,本案中,即使董俊杰真的存在着伪造印章骗取贷款的行为,只要民权信用社能够严格履行放款规定,这件事就可以避免,“所以关键点还是在信用社那边”。

  对于此事,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news.sohu.com false 中国江苏网 http://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4/01/03/019835870.shtml report 2605 村民:农信社违规操作,致使50万元贷款被冒领,个人信用被黑信贷员:贷款是领导安排发放的,自己当时都不认识借款人农信社:目前不作任何回应,如有损失也是借款人自找的
(责任编辑:UN644) 原标题:村民被冒名申领贷款50万元 信贷员:领导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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