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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社区强迫妇女上环 与入户、分红挂钩

白云区夏茅富民村刚生完宝宝的妈妈们都将面临着不得不上环这种窘境。 新快报记者孙毅/摄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广州白云区富民居委:上环仍与入户、分红挂钩;市计生局称肯定不能挂钩

  “居委会要求我1月17日前要去上环,如果不落实就要停掉我和老公在村里的分红和一切福利待遇……”日前,家住白云区石井街夏茅村富民居委会的欧阳女士(化名)向新快报反映,居委会要求她选择上环避孕,如果不落实,就要停发夫妻双方分红等一切福利。

  不想上环的欧阳为此多次前往居委会据理力争,希望不上环,能自主选择避孕方式,她质疑:“是否育龄女性就一定要上环?是不是上环一定要跟股份分红挂钩?不上环村里有权停止股份分红?”

  【投诉】

  村里说不上环就取消福利分配

  今年35岁的欧阳育有一子,已近2岁,她说,儿子办了独生子女证,自己并不想再生二胎。但孩子出生3个月后就被村里要求上环,“如果不上环,孩子上不了户口。”

  “当时我没想太多,拿着村里开的证明就去上了环,但上环后,经常感觉腰酸背痛,而且月经开始出现异常,不仅量很多,持续时间比平时长。”欧阳说。

  怀疑是因上环引起了这些不适,欧阳去年年初自己到医院将环取了下来。因为每年要查环查孕,居委得知欧阳取环后,便又给她寄送上环(结扎)通知书。要求其于今年1月17日前落实上环(结扎)节育措施。

  欧阳给记者出示了这份通知书,上面写着:“在限期内带身份证到居委开具证明到医院落实节育措施,或交回由医院开具的不适宜上环(结扎)证明。如不落实,将按照《夏茅经济联社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夫妻双方的股份分红和一切福利待遇。”

  “我到医院说明了我的情况,但医院认为我无什么妇科炎症或其他明显病症,不愿意给我开‘不宜上环’的证明。”欧阳陷入了两难。

  该居委的杨小姐也称被要求上环。她2013年6月份生育一女,表示自己符合国家最新出台的单独家庭生二孩的政策,准备生二胎。“如果现在上了环,很快政策就放开可以再生,岂不是又要取环?”杨女士希望能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当地“上环与入户、分红一直挂钩”

  去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村居民反映的白云区石井街道夏茅富民居委会了解情况。石井街道是白云区辖内14条行政街之一,富民居委会是该区245个居委会之一。石井街道已无乡村的任何痕迹,楼宇漂亮,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记者说明来意后,石井街道富民居委会一名管计生工作的王小姐接待了记者。“我在这个居委做计生工作11年了,上环与村中分红、孩子上户口一直都是挂钩的,这项政策在我工作前就实施了许多年。”王小姐直言,居委辖区内800多名育龄妇女都是这样做的。

  “上环是长效避孕措施,可以一劳永逸解决避孕问题,方便、经济。”她说,要求她们去上环也是为她们好。

  “如果不与分红、上户挂钩,计生工作会更难管理。”王小姐透露,该居委800名育龄妇女中有200多名上了环,生了二孩的还要结扎,另有一部分有医院证明“不适宜上环、结扎”而选择了其他避孕措施。

  【部门回应】

  “上环肯定不能与入户、分红挂钩”

  昨日上午,记者还致电白云区石井街道计生局咨询。接电话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回应称:“上环肯定是不能与上环、分红挂钩的。省、市都无这样的要求。”但该人士同时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首选是否就是必须上环?该人士表示:“如果医院认为确实不适宜上环也可以凭证明选择其他避孕措施。但如果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为何不去上环呢?”他还现身说法:“我老婆上环20多年了,没什么不好,2013年49岁达到年龄去取了环,也就几秒钟的事情。”他说,有的市民认为上环就一定会对身体不好,其实是个误解。

  身体健康就必须得上环?能否像其他居委一样填写“知情选择卡”后自由选择避孕措施?该人士表示,身体健康还是得上环。

  不过,市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上环是不能与入户、分红挂钩的。”是否首选上环就意味着身体健康就必须上环?该工作人员也肯定地表示:“不能这样理解,如果不上环,可以选择填写知情选择卡,选择其他避孕措施。”他透露,如果村居民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拨打市计生局电话020-83330656投诉,市计生局将协调、纠正基层不当做法。

  【律师说法】

  公民对避孕措施有自主选择权

  (知名律师吴有水)富民居委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公民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任何强制公民结扎或上环的法律与法规。

  将上环(结扎)与居民的分红、福利挂钩甚至与上户口挂钩,这其实就是强迫公民上环(结扎),都是违法的。再者,分红是组织成员的一种财产分配权利,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其上位法。但这个规定,其实许多内容都是违反了这部上位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其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对话】

  石井街富民居委计生工作人员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更难做”

  采访中,白云区石井街道富民居委的计生工作人员王小姐表示,也有村居民因上环造成身体不适,也有村居民因避孕不当怀孕而不得不流产;上环与入户、分红挂钩是村居委统一的做法。

  有单位才可自由选避孕措施

  新快报:除了上环,能否选择其他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首选是上环。如果实在不能上,也可以选择皮埋,在肉里放避孕药。如果医院愿意给你开“不适宜上环”的证明,也可以不上环。我们也很人性化的。

  新快报:市计生局说可以选择签知情选择卡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如果有事业单位,是可以签了然后自由选择,如果没有事业单位上班的,那就没办法。

  新快报:现在国家放开单独生二孩政策,也许广东很快就会实施,符合生二孩的人也要上环么?

  工作人员:目前没有接到新的相关政策。是得先上环,政策允许再生时可再取出来。

  让妇女自由选择计生难做

  新快报:为何不让她们自由选择避孕措施?

  工作人员:让户籍妇女自愿选择,上不上都可以,那(计生)更难做喽。

  新快报:上环为何与分红福利、户口挂钩?

  工作人员:全村居民都这样。不是针对个人。

  新快报:她们觉得这样有强制的意味。

  工作人员:我觉得是为她们好,她们又觉得这样不好。这怎么说呢?

  上环引起严重不适会帮申请报销

  新快报:有没有上了环后身体不适要求取环的?

  工作人员:有问题的过来找我喽。去年就有个居民拿着B超单、医院证明来,我们还帮她申请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新快报:这样的例子多不多?

  工作人员:有,但不多。但每年意外怀孕要人流的有十多例,相比来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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