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微信摇到一女孩,加QQ,打电话,最后见面。他不知道的是,网上联系的那个她,电话那头里的她,和房间里等待的那个她,都不是同一人。就在两人欲成好事时,前来检查的民警上门。
前两天,这个以微信招嫖的团伙站上江东法院被告席,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
通讯员 姜栋 记者 吴依滢
发现头像和真人严重不符
80后的杨某平常很喜欢玩微信,也喜欢“摇一摇”功能,无聊了就跟摇到的陌生人聊天。
去年6月7日下午,摇微信的杨某发现一个李姓女子向他打招呼。进入李某个人资料后,那充满暧昧气息的个性签名让杨某忍不住。女子微信签名上写着:“妹妹我就在江东哦,如果哥哥有空的话来找我玩哦,我的QQ号是******”。
杨某加了QQ好友后,李某发来了衣着暴露的图片和卖淫嫖娼300元一次的广告,并附上联系电话。杨某一惊,下意识不再与李某聊天。可到了晚上10点多,杨某按捺不住,按照QQ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李某说自己在某宾馆房间里等杨某。
兴冲冲赶过去敲开房门,杨某发现眼前这个女子并不是照片上的那个漂亮女孩,就问她是谁。
女孩答道:“照片上的(女孩)哪有我那么便宜。既然来了,就进来玩玩。”虽然有点失望,但杨某还是心痒难耐。可还没来得及走进温柔乡,两人便被前来检查的民警抓个正着。
微信卖淫的团伙被判刑
警方调查发现,原来微信上的女孩,接电话的女孩和卖淫的女孩是三个人,前两个做联系工作的都是组织者谭某找来的“客服”。
据谭某交代,去年6月初,他和老婆及三个带着女友、亲戚的朋友从嘉兴到宁波准备找工作。可几天过去,一群人依然是无业游民。此间,谭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精通计算机技术的“飞某”,飞某给谭某出起了组织卖淫的主意,说他可以通过定位江东区的微信地点帮助谭某接客。
从6月4日开始到6月8日凌晨被抓获的这短短4天之内,飞某居然招来近150个嫖客,让谭某在4天之内敛财一万余元。为了增加收入,谭某被抓前还联系了自己前女友,刚约定好前女友作为第五个小姐。
本周二,谭某因组织卖淫罪被江东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谭某妻子魏某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于一直与谭某在网上联络,身在外地的飞某等人,警方还在全力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