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2日讯(记者 孟敏) 12日,我省高校学费新标准出炉,明年高校新生入学将迎新标准。文史类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涨600元,理工类涨900元。和此前公布的听证方案相比,文史类学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4100元下调至4000元、理工农类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
12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现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我省调整了学费标准专业类别,将学费标准专业类别由现行的5类调整为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艺术类4类。将现行体育外语类中的体育学划入理工农类,外语类划入文史类,文法财经类中的经济学、管理学类划入理工农类。
同时,根据重新划分的专业类别确定的调整学费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现行3400元调整为4000元,其中外语类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0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由现行3600元调整为45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由3400元调整为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现行4800元调整为4500元。医学类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400元。
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000元。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按现行政策执行。取消热门专业上浮10%的收费政策。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高职院校品牌专业的学费标准由高校提出申请,省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山东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志元说,和此前山东省物价局发布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方案》相比,文史类学费由方案的4100元下调至4000元、理工农类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
高校学费调整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优化高校间比价 “211”、“985”高校可比标准上浮15%
优化高校之间比价关系。我省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学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设高校上浮15%左右;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具体标准由高校提出申请,省教育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本报记者 孟敏
学费看涨,省财政每年5000万资助贫困生 困难学生免交学费住宿费
学费调整了,困难学生会承受更多的压力。为此,本次高校学费调整,采纳了完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的意见,保障贫困学生的受教育权,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针对本次学费调整,我省将增设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10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后,我省将建立全额助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每年确保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足额用于奖励资助学生。
本报记者 孟敏
涨价,老生不涨 降价,新生跟降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山东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志元说,对于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这都是听取民意的积极表现,对贫困学生的救助,更是保障教育公平的举措。
本报记者 孟敏
特色专业定学费 先得过评估关
此次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的过程中,还建立完善了价格决策专家评议制度。相关部门联合设立高校收费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实行学分制收费和优质学科、特色专业收费政策的高校进行评估,增强价格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教育部门要建立教学评价制度,加强对高校办学质量监管。定期开展高校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的督导和审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奖励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规范高校收费方面,相关部门要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资金管理、收费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