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强奸案,抓获1名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
11月17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报案人小丽(化名)说,她在招聘广告上看到某公司在招聘,就打电话与他们联系。16日18时许,她与该公司负责招工面试的负责人高某某一起外出吃饭,饭桌上结识了几名高某某的朋友。在几人的劝说下,小丽最终喝醉,并不省人事。
等到小丽酒半醒时,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一时间小丽很慌张,立马穿好衣服离开,但到家后察觉身体不舒服,怀疑自己被强奸,于是报警了。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对受害人小丽进行询问,但由于她当晚喝多了酒,不记得吃完饭后是跟谁离开的,而且其离开案发房间时处于半醒状态,也无法回忆起案发地点的大概位置。
虽然小丽不记得跟谁离开饭店,但是她有高某某的联系方式。民警立即与高某某取得联系,高某某却扮起了失忆,坚称当晚他也喝醉了,不记得同桌吃饭的朋友是哪些人。
经过办案民警反复询问,高某某才供述当晚在开发区某饭店吃饭。办案民警立即赶往该饭店,对饭店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经调查,饭店老板回忆,当晚高某某带了几名男女到饭店吃饭,高某某结账时,受害人小丽跟在其身后,左歪右倒像是喝醉了,随后两人离开饭店。警方调取了饭店内的监控视频,证实了饭店老板的说法。高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将高某某带回分局审查。
被抓后,高某某仍狡辩称当晚喝多了,记不得是不是和受害人一起离开的。
随后,警方通过DNA比对,证实高某某当晚确实与小丽有接触。当民警把证据摆在高某某面前时,他又称是受害人小丽为了谋取好的职位主动“献身”,自己并未强迫小丽。
当民警询问“既然两人是你情我愿,为何小丽身上有多处淤青及划伤”时,高某某无言以对,最终承认了其利用招工的机会取得受害人信任,继而通过请吃饭将受害人灌醉后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颍州晚报 记者 刘越越 通讯员方圣玉 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