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么丢三落四的小偷吗?到饭店偷东西,将从别处偷来的手机落在现场;到员工宿舍偷衣服和身份证,竟在现场遗留了行政处罚的告知书。
17岁的兰某是江西上饶人,平日里游手好闲,没钱用时喜欢小偷小摸。
今年10月,兰某到东阳一家餐馆打工,趁经理让同事带他去看宿舍的间隙,偷偷地从室友那里拿了一把宿舍钥匙。之后,兰某只在餐馆干了一天,就辞职了。
辞职的兰某自然“另有打算”。当月底,趁自己手上有员工宿舍钥匙,兰某在餐馆员工上班时,潜入宿舍,偷走装有100多元硬币的储蓄罐。一天后,兰某又从员工宿舍偷了一件米色夹克衫;见没被人发现,兰某又去偷了一条黑白的裤子。越偷胆越大,没过几天,兰某将员工宿舍当成自己的家一般,又去偷了一只智能手机。
为了上网方便,没过几天,兰某又潜入宿舍偷了前同事石某的身份证,因匆匆逃跑,不小心在现场遗留了10月中旬因偷电动车被公安行政处罚的告知书。
11月12日凌晨,兰某上完网后没钱用,趁店主不注意,就到网吧附近的一家快餐店收银台里偷了400多元人民币。14日凌晨,当兰某再次潜入店里准备偷钱时,被店主发现,逃跑时,兰某从员工宿舍偷来的手机又掉在了店里。
12月10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兰某批准逮捕。 通讯员 洪美玲 方丽萌
本报记者 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