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车上,一名面容稚嫩的“准妈妈”突然发作,即将临盆。司机紧急报警后,随州高速民警开着警车将产妇送上救护车,并一路护送到医院。昨晚9点半,经过多方接力救助,一个4.9斤重的男婴安全降生。
就在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时,细心的民警在调查中,却意外发现了一张荒唐的“赠子协议书”。原来,这位年轻母亲原本打算将孩子“送给”工友,并换回2.1万元“营养费”。
救助:年轻孕妇高速上临盆
昨日下午2时许,一辆从贵州开往襄阳的客车,紧急停靠在福银高速随州收费站。司机慌张地报警:“车内有一位孕妇,羊水都破了,快要生了!”
在收费站执勤的民警连忙上前查看,高警随州大队副大队长李涛也当即从附近赶来。
临盆女子在众人的搀扶下艰难地下了车,她额头上满是汗珠,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搭在男友身上,裤子都已湿透。李涛发现,这是一对年龄不大的年轻男女,面对这突发状况,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旁边的地上还堆放着被子、背包等行李。
客车司机称,该车是从贵州开往我省襄阳的,两人在贵州上车,到达随州时,孕妇突然临产。
见情况危急,李涛忙搀扶二人上了警车,赶往附近的随州市中心医院。为了节省时间,李涛在途中又联系了当地120救护车,请他们从城区赶来,双方在中途会合。
意外:民警发现“赠子协议”
事发地离城区医院有十多公里,在高速民警及医护人员的无缝对接下,年轻孕妇被顺利送达医院产房,情况稳定。
当时出警的民警王红卫告诉记者,这对年轻男女坐上警车后,男子几乎一句话不说,看上去略显紧张。民警问及二人关系、家庭住址,该男子也沉默不语。让他留下电话,男子也自称“电话打不通”。
“年轻的小两口,为何不愿留电话?临产阶段,怎会单独外出?”听到情况介绍后,随州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警觉起来。
下午5时许,王红卫再次返回医院。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帮助两人清理行李时,他意外发现了一份三方“赠子协议”和多张收据、资料。一张“保证书”显示,今年8月23日,陆某、谢某(同行男子)和杨某(女)三人达成初步协议,谢某和杨某的孩子生下后,将转赠给陆某抚养。陆某需支付给谢杨二人21000元营养费。10月15日,三人还分别签署了一张“保证书”。
协议还显示:今年8月23日,陆某已向两人预支了2000元;9月6日,又预支230元;9月27日,再次预支300元……
调查:糊涂情侣欲将伢送人
随即,高速交警将此事向当地警方通报,并将同行男子谢某移交给随州警方调查。同时,警方积极与院方协商,为年轻孕妇提供医疗帮助。
据警方初步调查,该男子谢某和临盆的杨某为情侣关系,二人都是贵州人。谢某生于1994年,杨某生于1996年。杨某交代,二人在两年前开始谈恋爱,但女方家庭一直持反对态度。后来,杨某隐瞒了实情,对父母称在外读书,其实她一直跟随着谢某在河南南阳等地打工。
今年,杨某意外怀孕了,紧张之余,他们打算将小孩打掉。此事,被南阳的工友陆某得知,他表示愿意领养孩子,还可以支付一笔费用,三方由此达成协议。昨日,二人正准备赶往南阳工地和陆某会和,并将孩子转赠。
昨晚9点半,杨某顺利诞下一个4.9斤重的男婴。
律师:赠子行为触犯法律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像杨某、谢某这种行为,一旦实施完成,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触犯了刑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孩子还未交易,犯罪尚处于预备阶段,尚未产生明显的社会危害,在及时发现并制止之后,对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还是应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原则处理。毕竟,对这个年龄的年轻人来说,还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健全的阶段。只要教育得当,对社会、家庭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