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建设”均提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分”,江苏省委、省政府也明确提出全面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并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近日,人民网接到群众反映,称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人民网记者进行了调查,证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群众反映: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楼豪华超标
在徐州市沛县新城区,三栋高楼与周围其他建筑相比,显得与众不同。该建筑群由三栋建筑组成,中间是主楼,两侧分别是副楼,远远望去工整对称。主楼正前方一处大石块上,“为人民服务”红色字体尤为醒目。石块前方是一个巨大的人工湖,再往前就是面积达上万平米的“大风歌广场”。
据当地居民介绍,这里正是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大楼外表壮观,里面装修豪华,尤其是领导办公室,装修如同宾馆,一般人无正当理由或事先预约,几乎进不去。”一位自称此前进去办过事的当地市民说。
10月8日下午,记者刚刚走到沛县政府大楼大门前,一位安保人员立即上前拦住发问:“要去哪里,找什么部门,有没有事先预约?”得知记者没有预约,该安保人员明确表示不能进入。随后记者以找当地宣传部门为由,才被其带入大楼。进入二楼宣传部办公室,记者提出要参观大楼办公环境,一位许姓工作人员表示,须请示领导同意之后才可以,其随即出去。在等待约10分钟仍无消息之后,记者自行在大楼内参观,一位张姓工作人员紧跟在后。
记者调查:县领导配有休息室,大量办公室空置
记者首先来到了四楼,在楼层指示牌上,0409房间门牌显示是部长办公室。记者敲门走进,看到一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经了解得知,该工作人员是沛县组织部长吴某。吴某办公桌前方是一张茶几和三张沙发,办公桌右侧是一张四人小型会议桌。办公桌、茶几和会议桌都是红色木质材料,地面是木地板,房间四周摆放了花草植物。记者粗略测算了一下,吴某办公场所使用面积约在80平方米以上。
除了办公场所,还有休息室。在办公室的一侧还有一扇门,在征得吴某同意后,记者进入休息室,其装修风格和办公场室一致,里面除了一张双人床之外,还有沙发、书柜和一些花草。据测算,休息室约有30平方米。吴某办公和休息场所面积,合计约有100平方米以上。
随后记者来到五楼办公区域,在一个门牌标有“主席”字样的房间里看到,办公面积同样约在80平方米以上,其装修与上述“部长办公室”基本相似,房间内正在办公的人以有事为由,拒绝让记者参观。
随后,记者被一名称姓肖的办公室主任带到了另外一个房间。记者测算,这位肖主任的办公室面积约有70多平方米,除了地面是瓷砖之外,办公设施基本与上述领导办公室相同。
记者发现,除了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之外,普通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也尤为宽敞。
10月22日下午,记者再次探访沛县政府办公楼,在七楼一处标注“秘书科”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40多平米的室内,只有一张办公桌,整个房间显得空荡。在八楼,记者在电梯出口处的指示牌上看到,标注6个房间有人使用。记者在该楼层逐一查看,总共30多个房间,确实只有6个有门牌指示。该楼层的保洁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房间里都没有人办公。“大多数是空着的,要不然打扫起来得累死。”保洁人员如是说。
官方承认确实超标,称正在整改之中
随后,记者将情况向沛县纪委反映,在门牌标有“纪委副书记”的房间,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正在办公。记者粗略估计,该工作人员办公面积也在50平米左右。当记者说明来意之后,该工作人员以“这个事情跟我说没啥用”,“我一个女同志,而你是一个男同志,不方便”为借口,将记者推到门外,让记者去找宣传部门。
记者再次来到宣传部,经过两个多小时等候,沛县宣传部副部长孔凡琦接待了记者。孔凡琦说:“沛县政府办公楼手续齐全,2011年5月基本竣工,到目前为止,第一批入住的相关单位共46家、共1417人。现在人均办公面积38.4平方米,确实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人均办公用房标准。”
孔凡琦介绍,沛县正在按照江苏省统一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内部调整,正在将已入住的办公场所进行调整,压缩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使其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加快第二批新迁入住进度,将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水利局等29家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共计1985人迁入大楼,目前已将详细情况如实上报。他表示,方案实施后,人均办公面积约15.99平方米,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16平方米的要求。
至于“主要领导”办公场所该如何调整,孔凡琦未作明确解释,而对于记者提出到“主要领导”办公室参观的请求,被其拒绝,“县领导办公室基本都一样,相差不大。”记者经多方了解后得知,为了“标准一致”,该县主要领导办公使用面积,大多都在100平米以上。
中央三申五令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党政办公楼建设和清理办公用房均有明确规定,沛县政府超标办公楼能否及时整改?人民网将跟踪报道。
链接: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办公用房均有明确规定
2009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干部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