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车北站管委会称,承包人经营期内不得违规收费,否则或收回经营权
华西都市报:位于成都火车北站区域总长278米,可停放140辆自行车、840辆电瓶车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在8月中旬被拍出了34.5万元价格后,市民发现这些地方的停车费突然涨了一倍。而根据拍卖约定,承包人在经营期内是不得违规收费的。涨价是否与34.5万元的拍卖价有关?消费者是否该为“天价”车位埋单?
一个自行车存放点的生意能做多大?或许,从一场喊价34万元的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经营权拍卖可见一斑。8月中旬,一块位于成都火车北站区域,总长278米,1年经营期限,6个停车点位的地方经营权,在此起彼伏的叫价中最终以34.5万元的价格成交,如果算上各项成本,这意味着这个地方一年收入70万元才能保本。
然而,就在称之为“宝马自行车停车位”刚营业一个多月的时候,就有市民反映说:自行车停放的收费翻倍了,自行车和电瓶车收费分别从5毛涨到了1元、1元涨到了2元。而根据拍卖约定,承包人在经营期内是不得违规收费的,这次涨价是否与34.5万元的拍卖价有关?华西都市报记者展开调查。
现场调查收费员:一天要交460元,不涨不行
市民抱怨“就是乱收费”
“电瓶车收费从1元涨到2元了,而且存放时间超过下午6点加收2元,这样一天就是4元了。”在火车北站附近上班的小王向记者反映说,涨价是从9月份开始的。
“以前电瓶车1块钱,自行车5毛钱。”在东泰商城附近上班的小袁说,“好像是因为换了老板”。
按照《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室外停车自行车收费2毛钱,电瓶车收费4毛钱,有的市民表示“这明明就是乱收费”。
“没得法,我有任务,一天我要给老板交460块钱。”对于市民的反映,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收费员说,现在换了老板,老板把停车经营相当于“转包”给停车点管理员,根据停车点的规模不等,每天要收数百元不等的费用。 车位拍出34.5万元“天价” 昨日,记者在成都联合拍卖公司网站上,找到了这几个点位当初拍卖的公告:受有关部门委托,2013年8月16日,对火车北站地区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当日拍卖会上,经过买家们的几番叫价,原本起拍17万元的非机动车停车位经营权,最终以34.5万元的价格成交,业内人士称这次拍卖拍出了一个“宝马”价。
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如果是按照统一管理的模式,一年需要收入70万元左右的话,该点位只能是保本或者最多赚几万块钱的生意。
但当记者将调查发现的现行的“承包”模式—点位分层承包,收费涨价,告知该人士后,对方称:“这样的操作模式还是有利可图的”。
委托方回应
经营期内不得违规收费
10月18日下午3点过,记者采访了此次拍卖的委托方火车北站管委会。
“肯定对买家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约定。”火车北站管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说,他们也接到了市民的投诉,社区人员就市民的投诉情况也开展了暗访,对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的违规收费行为开出了整改通知书,不过停车点承包人(此次拍卖的买家)截至上周五并未前去接受处理。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照合同协议进行研究处理。
据悉,作为此次拍卖的委托方,火车北站管委会办公室就此次拍卖进行了约定,承包人在经营期内不得违规收费,如果出现违反物价规定的情况,第一次书面通知纠正,第二次和第三次扣除保证金2000元,第四次委托方有权收回经营权。
昨日,华西都市报试图联系此次拍卖的成功买家,无奈多次拨打电话都无人接听。
新闻链接
成都曾拍出58万“天价”厕所
2006年6月15日,火车北站九州宾馆北侧一个88平方米的公厕创下经营权拍卖新高,以58万元的“天价”落槌。88平方米,有20个蹲位,同时包含了一个近11平方米的商铺。
2007年4月,“天价”厕所由于违规经营、卫生差、收费离谱,被火车北站管委会收回。
相关标准
非机动车停车费需要考虑公益性
昨日,记者在成都市发改委网站查询到《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自行车室外停车不分平车、赛车,统一收费0.2元/次;三轮车0.3元/次;电动自行车为0.4元/次;电动三轮车0.5元/次。临时停车若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该收费标准的定价只能下浮,不得上浮。
近日,成都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杨岚向四川日报记者透露:发改委正在对有关情况展开调研,但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毕竟属于公共服务收费,需要考虑公益性。
新闻观点
不理智的“高价”莫转嫁给消费者
“如果价格偏高,或者拍出不符合市场的天价,举牌就有点盲目和不理智。”昨日,四川博雅拍卖总经理青华说,当买家自身没有定价权的时候,应避免不理智的竞价,无论拍卖成交价格的高低,都不能转嫁给消费者。华西都市报记者石莉芳
摄影刘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