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腾飞 实习生 陈杰
本报讯 日前,网友“初恋。”在洛阳信息港洛阳城事板块发帖称,10月17日晚上7时许,他乘坐的11路公交车在天津路与联盟路附近的某公交车站上下完乘客后,站在车门位置的一名女孩突然称自己的钱包丢了。公交车司机当即将车停下并关上车门,就地等警察过来处理。此举造成车内40余名乘客被困近30分钟无法离开。帖子引发了网民的热议,点击量和回帖量不断上升。
一人丢钱包,全车人被困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发帖人苏先生。他说当时女孩一直在车上玩手机,车辆到站上下完乘客后,女孩突然大喊丢了钱包,原本乱糟糟的车厢里顿时一片寂静。公交车司机马上将车停靠在路边,向女孩问明情况后,决定报警。其间,为防止可能还在车上的小偷溜走,司机向乘客表达了歉意之后声称,在警察赶到之前任何人不得下车。
苏先生说,当时正是晚高峰时期,车上的乘客很多。车上一名穿着便装的军官拿出证件向司机说明,自己一直坐在公交车后座,与丢钱包的女孩距离较远,且坐车期间没有移动过,不可能是偷包贼。因为要赶火车,能不能先行离开。还有不少乘客表示此事与自己无关,同样要求离去,均遭到司机的拒绝。
约半小时后,民警赶到现场。简单做了笔录后,公交车开始正常运行。“因为一件事耽误了40多名乘客约半个小时,难道就没更好的解决办法吗?”苏先生对公交车司机的做法表示理解,但认为此种做法并不妥当。据了解,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女孩丢失的钱包仍然未找回。
有赞成有反对,各方看法不一
洛阳市公交集团一名负责人昨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司机的做法是符合集团相关规定的。“不关车门,失主不满意,关了车门,也会有人不满意。”这名负责人说,希望广大市民能给司机多一点理解。
著名社会学者、洛阳师范学院宣传部部长安锋表示,司机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欠妥当,公交集团对于此类事情应有一个非常完善、合理的预警机制,应该训练每个司机遇到此事该如何进行妥善处置。
洛阳市社科联副主席蔡幼鹏则表示,司机的做法是基于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是合理的。“大家应相互体谅,如果当时确实有乘客有比较紧急的情况,应有更灵活的处理方式。”蔡幼鹏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他说,司机关闭车门的做法正确与否无法以法条判定,所以不能对司机做出惩罚。
律师:司机出于善意,本身并没错
针对此事,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的于淼律师表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法理上推测,该公交车司机的做法与公交集团的规定,本身并没有过错。
“当公平、正义、自由发生矛盾时,从法律上说,应该采取取大舍小的原则。在此次事件中,抓小偷应该是更为重要的。”于淼说,“我认为,公交车司机的做法完全是出于善意,此种行为并未给他带来实质性的利益。如果此次关闭车门的做法给个别乘客造成了损失,从道义上讲,获得利益的一方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抓到小偷,那么在此次事件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就是丢钱包的女孩。”
网友说法
佳人:的确有不合理之处。如果没有急事,等等无妨,如果耽误人家赶火车,谁承担责任?
顺便唠唠:维护自己利益的前提是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樱桃小肉丸子:是你丢了钱包你想找着不?互相体谅一下得了。
艾虎虎:以前都有过,司机让乘车人下车了,最后丢钱包的讹公交公司让赔钱包,说“谁让司机把乘客放走的”, 后来公交公司就规定一丢东西就全体拉到警察局。
摇曳梧桐:有时候往往等当事人发现的时候,小偷早已下车了。这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公交公司要尽快完善啊,在车上装监控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