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傅正在向民警诉说当时的情景 通讯员供图
为了区区3块钱停车费,丰田女驾驶人将一名超市保安顶上了引擎盖,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个要看病,一个要赔车。昨天下午,记者从鄞州警方得知,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通讯员 朱忠义
记者 朱麟华
保安要求交纳三元停车费 被“丰田女”顶上引擎盖
事情发生在前天13时16分,鄞州交警接到报警,说四明中路与前河路一家超市停车场内,发生一起汽车撞人事故。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肇事车辆并没有太大的问题,超市保安的腰部和腿部有些疼痛。于是,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查。
丰田驾驶人姓陈,32岁,是名女子。陈女士说,当天上午10点多,她和妹妹陪着母亲去超市购物,等下午1点左右从超市购物出来后,准备驾车离开,超市保安却挡在车前不让离去,原因是要交纳所谓的3块钱停车费,她当时没有理会,车子已经启动,而且是自动挡的,滑行当中将男保安顶了一下。
而超市保安陈师傅则表示,陈女士当时来停车时,他已经向她说明,停车在一个小时以内的免费,超出一个小时的要交3块钱停车费。他说,没办法,来超市购物停放车辆太多,超市停车场车位有限,他们目的不是为了收停车费,而是让暂时停放的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开走,给其它后来车辆腾出车位。“可是,等陈女士一家购物出来,停车时间大大超出了一个小时,向她们索要停车费,理都不理,还直接开车撞我,天下哪有这样不讲理的!”陈师傅愤愤地说。
保安要求去看医生 “丰田女”要让保安来赔车
民警听完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对丰田驾驶人陈女士说:“区区3块钱停车费又不是什么大数目,也不至如此。”
然而此时,陈女士却说:“凭什么给他3块钱,哪里规定的?”保安陈师傅指了指超市停车场路口停车须知告示牌,说:“这上面不是明文写的吗?”陈女士口气很硬地说:“没看见!”依然不为所动。民警于是说:“先不用管3块钱停车费合不合理,现在你把人给撞了,你理所应当要陪人家去医院看看,被撞当事人的要求是合理的。”陈女士听后竟然说:“那我的车要让他来赔!”
双方你来我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鉴于该起事故当中,驾驶人陈女士存在主观故意情节,已经超出交通事故调解范畴,民警现已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