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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政治欠薪:农民工工资结算按月公示

  本报10月20日讯 20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农民工按时领工资,措施中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公示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

  据了解,今年7月份,济南市相关部门在一周时间内走访了5800多个建筑工地,并在工地全部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张贴了《致广大农民工的一封信》,累计走访农民工4万余人,发放征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函近40万份,收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集中表现为工资支付难、看病报销难等“十难”问题。自7月25日开始,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了机关和直属单位480余名干部,深入到全市160多个工地,开门向建筑领域农民工征求意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

  在大量走访的基础上,10月20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七部门出台相关措施,包括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监管制度、农民工工资结算月公示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垫付制度、劳务企业劳务队长管理制度,试点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储制度等新举措。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工程总承包企业应督促分包单位,每月月底前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情况,计算农民工应得月工资额,并由总承包企业、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签字认可后在施工现场公示。

  “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推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有条件的项目要探索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该负责人说,通过一系列措施,农民工的工资将能按时领取。(记者 陈伟 通讯员 关学军)

news.sohu.com false 大众网-齐鲁晚报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1021/ArticelC07002FM.htm report 875 本报10月20日讯20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定相关措施保证农民工按时领工资,措施中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月公示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情况,切实维护农
(责任编辑:李芳雨) 原标题:农民工工资结算须按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