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大件的物品可以搬上来,现在搭建了这个‘小木屋’之后,由于有一根柱子,稍大一点的东西根本拿不下去。”昨天上午,家住江东区黄栀花巷17号的郑大爷告诉记者,就在一个多月前,对门的住户在楼梯上搭建了这么一个“小木屋”,之后郑大爷多次向多个部门反映,但也没有结果。
记者 朱麟华 摄影 记者 高远
郑大爷住在江东区黄栀花巷17号,7月26日,对面的徐阿姨家就开始“大兴土木”。郑大爷出去一看,发现邻居想在楼梯上搭建一个建筑,心里一盘算,这个东西要是让对方搭起来,楼道上就会黑漆漆一片。于是郑大爷打算和徐阿姨家商量一下,然而却没找到人。
很快7月29日,这个建筑终于搭好了,郑大爷仔细一看可气坏了,原来这是一个小木屋。小木屋的底部离四楼和五楼之间的平台大约1.9米,上面直接顶到了天花板,记者粗略估计了下,这个建筑的面积大约在2平方米。
“以前,大件的东西都能通过楼梯拿上拿下,现在由于一根支撑小木屋的柱子,大件的东西根本就拿不下去了。”
郑大爷告诉记者,两家之前一直都有矛盾,他也向居委会进行了反映,但对方直接就将上门做工作的居委会工作人员给轰了出来。
楼道里建起一间“空中楼阁”
两户人家针锋相对社区很无奈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对门的徐阿姨。徐阿姨说,一切都是出于邻里纠纷。
原来,两户人家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矛盾起点就是郑大爷放在楼道里的一些杂物以及放在楼下平台上的一些花草。徐阿姨认为,这些东西既不美观又影响通行,好几次让郑大爷拿走,但是对方却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自己选择了搭建这个“小木屋”。徐阿姨向记者保证,如果郑大爷把那些东西全都清理了,自己也会主动将这个“小木屋”拆掉。
对此,郑大爷则认为,楼道上的梯子是用来疏通屋顶上的下水管道的,因为是老房子,下水管道不疏通,上面的水就会沿着墙下来。更何况,那梯子也不是他家的,为什么非要赖到他的头上?至于那些花花草草,放在楼下根本不妨碍别人。
记者从演武社区了解到,双方说的情况基本属实,社区也几次上门做工作,但是由于双方原本的意见就很大,谁也不肯退后一步,因此几次调解都没有起到效果,这让社区的工作人员也感到十分为难。
城管、房管、规划都说管不了
虽然这个楼道小木屋是邻里纠纷的产物,但却难倒了众多的管理部门。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江东区城管局以及江东区房管处。江东区城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有的法律,无法认定这个小木屋到底是不是违章或者违法建筑,因为拿不出依据来证明它违反了哪一章哪一条规定。
而江东区房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管处的工作范围,是有相关条例的。住户搭建的“小木屋”没有破坏房屋结构,而是搭建在公共楼道,按照现行的法规,房管部门不好处理。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江东区规划分局。按照规定,在老三区,除了审批以外,规划、管理的一套东西原本全都是城管管的。就这个事情,城管部门以及郑大爷也和规划局联系过,那么规划部门能管吗?
江东区规划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认为楼梯里面的搭建,不属于规划管理职责之内的。按照相关的职能,在已批建筑里面,有人去做其他的建筑,这种行为不属于规划部门管。因为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法规去套,根本就套不上。”
采访中,郑大爷说:“当我过世的时候,抬我的那个担架怎么才能从楼上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