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喜是台州玉环的一个个体老板,几年来生意做得红火,腰包也鼓起来了,但2007年的一个意外始终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那年1月,黄喜的儿子在家中为抓捕入户盗窃的小偷而被推下楼致死。之后,小偷被判无期徒刑,但他一直不服该判决。
为此,他四处找关系,希望能翻案,把小偷改判死刑,为儿子报仇。
2011年初,他遇到林春,得知林春去世的老公是自己以前的朋友,便陡增信任感,吐露自己一心想翻案的苦恼。
林春听了他的苦恼,想到的是“能不能从他手中搞点钱用”,她找情人吴刚出谋划策,两人商量决定谎称吴刚是高官的亲戚。
于是,林春给黄喜引荐了吴刚,说他的亲戚在北京、杭州、玉环等地当领导可以帮他翻案。
起初黄喜不信,可是林春说出很多吴刚的“干儿子”、“哥哥”、“外甥”的名字和工作单位,他一打听还真有这些人,就相信了,指着林春利用吴刚的亲戚关系帮忙。
林春则开始找他要各种“活动费”。直至去年3月,林春先后从黄喜手中要现金100多万元和香烟30条。
这些钱,林春分走了70万元,剩下的钱和香烟都给了吴刚。60岁连个字都不认得的农民吴刚,盖起新房,放起高利贷,还买了金器送给林春和家人,日子过得很滋润。
一直等着林春的好消息,幻想着为儿子报仇的黄喜,一天遇上吴刚的老婆,打听后才知道吴刚根本没有高官亲戚。
他连忙打电话给林春追问翻案进展,林春不是推托就是干脆不接电话,他这才报了警。
玉环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春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吴刚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责令两人退赔赃款102万元及中华香烟30条返还给黄喜。(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 鹿轩 陈潘悦 芮宣 记者 郭婧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