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万蜜 许晓蕾 实习生 谭晶晶 8月7日,家住广东揭阳的残疾人夏楚辉感到不适,去揭阳市人民医院做检查,他出示《残疾人证》要求减免20%检查费,遭到拒绝。为此一周后,他向省政府及全省21个市政府发函,要求信息公开并回答,是否普通广东残疾人都可享有相关优惠。
夏楚辉表示,自己的依据是广东省政府2007年公布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下简称《办法》)。其第五条规定:“贫困残疾人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县以上公办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减收20%的床位费、检查费和手术费。”不过省残联表示,该条文是针对贫困残疾人而不是针对所有残疾人的。
夏楚辉于8月14日向广东省政府及21个市政府寄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前日,他一共收到了11份回复。不过他表示,没有一个回复让他很满意。
律师点评
地方规定不能超越省《办法》
律师庞琨表示,各级市可以有自己的法规,有更详细的或更优惠的规定,但是不能超越省的《办法》。对于已收到的11个市政府的回复,庞琨说,像河源市就做得很好,回复将本地和省的相关规定都说得很清楚。一些政府在回复中让夏楚辉联系当地其他部门,庞琨说,各地部门分工不同,如果当地明确是卫生部门负责的话,政府这样回复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