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55岁的湘西民间集资案主角曾成杰,在长沙被执行死刑。
资产评估争议、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围绕曾成杰案情,中国企业家们开始思索自赎与自救。而对于曾成杰的下场,万科董事局主席王石感叹“兔死狐悲”。
“我们都是做企业的,是同类人,当然我不否认某些企业家有犯罪事实。现在贪官很多,却很少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8月13日,北京一个研讨会上,王石如是说。
在会上,王石呼吁企业家合法集资成立基金,对企业家进行救助,再发生类似的纠纷,涉及到刑法并且还不上钱,基金就可以启动起来。当然,这或需要和律师与司法有效结合。
在他看来只要不是死刑,作为企业家还可以重新振作。回到这个案子上,如果企业界能够提前介入,把资不抵债的几个亿先还上,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不是这样。
是祸躲不过?
现实环境中,中国企业家大多奉行在商言商。这几年,身边同为企业家朋友的境遇,在王石看来,有的时候“躲也躲不过”。
“全国出了问题的企业家很多,对于我认识的朋友,会尽可能的去探监。”王石说,让他感触最深的是,安排他去探监的当地企业家,再过几年反而成了被探监对象。
王石所言,就是牟其中与兰世立先后在湖北入狱。
2007年,在湖北知名企业家兰世立的安排下,王石等人来到湖北省洪山监狱,看望因诈骗入狱的牟其中,当时王石还向牟其中介绍兰的航空事业。
仅仅三年之后,也就是2010年,因犯逃避追缴欠税罪,兰世立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王石又在另一个企业家的安排下,去探监关押在湖北的兰世立。而此次曾成杰的亲人只见到骨灰,更让王石感慨。
“死刑犯也有权利和亲人见面,”王石说。
当日的研讨会上,前刑辩律师李庄表示,再怎么呼吁,曾成杰也不可能起死回生,但是这个案子对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以及非法集资的概念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绕不过的资产评估
对于曾成杰案,李庄用几句话概括:“一个外地企业家承揽政府项目,政府没有资金,允许他集资,通过集资把政府项目建好。”
曾成杰案的主要疑问源于资产评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各项笔录、司法报告、法医检验等等审计结论应当送被告人。
据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介绍,曾成杰在一审、二审审判中,始终都没有见过针对“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也没有出具任何行政处置的法律文件,更不要说法律赋予融资企业的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曾经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入狱的企业家孙大午表示:“首先企业无形资产归零,甚至是负资产,很多上市公司的资产很多都可以被冲掉;第二,按当时的成本价计算,以后的增值不考虑,第三,债务可以放大。”当年的孙大午案尽管获得媒体、农民、学者与网友的支持,但他仍然选择不再上诉。
“在曾成杰不知情的情况下,账目就被审计了,审计的结论就是诈骗,而且社会危害性很大,被判处死刑,律师应该全力以赴的阻止这种审判。”李庄说。
当时吴英案死刑复核期间,各方呼吁免死,最后也促成了“刀下留人”,同样是死刑复核,事实上,各界此前也想用同样的思路来为曾成杰呼吁。
曾成杰案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