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7月29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张琴)已经和女友分手,却拿着她的私密照片和视频向其强行索要8万元,近日,安徽男子胡某被浙江金华婺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1986年出生的胡某,是安徽省芜湖市人。自2012年12月中旬起,法院查明,胡某多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以公开前女友何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等相要挟,强行向其索要人民币8万元。在遭到何某拒绝后,胡某于2013年1月在临时申请的QQ空间里放置了一张何某的私密照片,由此进一步逼迫何某就范。
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何某于2013年3月14日16时20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向被告人胡某账1万元,随后报案。同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胡某抓获,追回人民币1万元并发还给了被害人何某。
另查明,被害人何某对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婺城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敲诈勒索的数额为人民币8万元,其中1万元为既遂,另7万元为未遂,对于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何某原系同居关系,上传的照片也未扩散,被害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故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