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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60岁,因各种原因被家人送进托养院;和其他老人不同的是,他比别人多一双脚镣;只因为他有癫痫病,失控后会攻击人。尽管这是托养院的无奈之举,但还是引起争议。
老人
“我不喜欢这,他们老铐我”
与往常相比,昨日的长安区瑞博托养院有些异常,平日常开的铁门被内外双重紧锁着,冷清的门前却聚集了很多围观的人。有些人透着铁门缝隙向里张望着什么,其中便有托养院的负责人。
经过协商,狄姓负责人将门打开。门一开,里面的人骚动起来,盯着门前。托养院分为两排房间,南侧是男性住宿区,北侧安排女性住宿区。
被曝“戴着脚镣”的老人在陪护人员引导下,从房间走出。他中等个头,身子很瘦。皮肤黝黑的他穿着外套,走起路来有些吃力。
老人坐下,跷起右腿来回摇摆着,眼睛盯着前方,偶尔自言自语。试图与他沟通,他回答时思路还算清晰,但口齿有些模糊。
“我不喜欢这,他们老给我脚上戴铐子。”老人说,他姓崔,家住碑林区。今年60岁的他在1966年患上癫痫,平日里都是弟弟和妹妹照顾着。“家里的人嫌我烦,就把我送到这来了。我不喜欢这里,想跑,他们就拿脚镣铐我。”
“我想回家,但我没有家,回不去。”老人反复强调着,他说,平日里吃喝都是陪护人员照顾着,除会“铐”他,这里的人对他都挺好的。他说,家人每月交了托管费,就不再管他了。说着, 泪花已在老人眼眶中打转。
托养院
“老人有癫痫,攻击性较强”
该托养院位于杨庄街办2号,今年2月刚投入使用,设有260张床位。院方负责人狄某说,这里主要是为精神病人、智障人士、残疾人等提供集中供养、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等服务,目前有80余人。此外,他们还有一个黄良养老院,崔某就是今年2月入住黄良养老院,5月底又转送过来的。
“这个老人刚入住时,家属就交待过老人有癫痫和精神分裂。之后,他屡次出现失控行为,摔东西、打人、翻墙逃跑等,后来攻击性就变得很强。”黄良养老院负责人王某说,曾试过很多方法都未能控制他。“如果任由他,不仅会对其他患者造成伤害,跑出去后果也不堪设想。”
狄某说,老人经常正在走路就猛推别人。他们尝试用牛皮带绑他,后来还是会失控,才不得已用脚镣把他锁住。
几名负责人同时说,他们只有在老人失控时,才会给他戴上脚镣,最近一次是上个星期。“但这些都经过家属同意的。”王某说,今年2月,老人的妹妹将他送来时,老人也是被控制着,每月交1200元,就很少管他。为了照顾他,陪护人员还要时刻担心被老人打。
狄某说,他们属于民营养老机构,他们把这里每一个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如果家属不认同这样的管理,有权选择其他养老院。“有些家人把人送到这就不管了,有时给一点钱,有时还拖欠托管费。都是我们在坚持,要不这些人又会被送往哪里?”
记者试图与老人家属联系时,家属回避着不肯表态。对此,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托养处一名崔姓处长说,给老人绑铁链属于临时措施,且绑铁链行为家属是知道的,是在家属认同下给老人绑的。目前,已安排长安区残联及长安区民政局调查此事。
律师
“不应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刚云认为,该老人是否有精神病必须有相关机构鉴定之后才有效。不管与否,托养院侵犯了老人人身权益,他们不应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拘禁他人,如果对老人造成身体伤害,可能还会涉嫌故意伤害他人。
此外,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还明确,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或有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养老机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