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志聪 陈春萍)与情夫发生争执,找来前男友帮忙“复仇”,威逼情夫交出5万元钱。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黎创有期徒刑十一年,黄文静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1年6月,19岁的黄文静认识了台商袁某,并成为他的情妇。袁某待黄文静不薄,每个月都给其不少生活费。2012年4月,袁某得知黄文静瞒着自己到酒店上班,非常生气,于是两人发生争吵,在纠缠中黄文静头部受伤。黄文静伤心欲绝,便给前男友黎创打电话哭诉。黎创气愤不过,告诉黄文静不能忍气吞声,让其给袁某打电话索要5万元。
第二天,袁某约黄文静到咖啡馆商量此事。黎创带了一把弹簧刀在咖啡馆外守候,并捅坏了袁某的汽车轮胎。咖啡馆包厢内,黄文静同袁某没有谈拢,袁某不愿给5万元,黄文静便给黎创打电话。黎创冲进包厢,拿刀捅向袁某,袁某急忙拿起菜单本挡住。黎创威胁道:“5万元钱一分都不能少,不给的话,谁也别想出包厢。”袁某被迫凑足5万元交给黎创、黄文静,二人得钱后随即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