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陈莫杭 马倩
今年6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黄某,在大学时创业失败后,不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和不足,而是归结于人脉不足。于是,在大四时,为重新创业创造条件,他竟想出了介绍女大学生给老板卖淫,从而与一些老板搞好关系,拓展人脉的方法。
法制网记者今天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黄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已被批准逮捕。
创业失败
渴望重新起步却走歪路
黄某是江苏宜兴人,1990年出生的他今年刚刚22岁,是某大学今年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上大学时,黄某雄心勃勃一心想要创业,为此也做了诸多准备。经过多番努力,他曾一度开办了一家网络公司。
与大多数创业者初期一样,由于经营经验不足以及其他客观问题,黄某的这家网络公司一直处于亏本的状态。创业受挫、梦想破灭,这无疑于在黄某头上浇了一盆冷水。
然而,黄某并没有从自身寻找创业失败的原因,而是归结于人脉不足,关系不够。在盘算怎样重新起步时,一个念头在黄某头脑中形成了。
黄某在开办网络公司时了解到,不少老板喜欢找“小姐”,为了与这些老板加强联系,为再次创业打下人脉基础,黄某便想到介绍女大学生向这些老板卖淫。
充当中介
创建QQ群介绍女学生卖淫
“我当时就想到组建一个QQ群,把一些老板和公务员拉进群来,他们有需求就介绍女学生给他们,这样能拉近与他们的关系。”黄某交代说。
大四开学不久,他就用自己的QQ号建了一个QQ群,先自己拉了几个好友进来。接着,又在晚上用微信联系陌生号码,通过和对方聊天了解对方是否有找女学生提供“特别服务”的意向,劝他们加入自己创建的QQ群。
“群里的人提出要找女学生的想法,就通过QQ联系我,我就去联系女大学生。”黄某说,不少女大学生爱慕虚荣,觉得卖淫来钱快,所以很多女生虽然开始有些犹豫,但是经过其劝说,纷纷表示愿意。
随后,黄某先后介绍了网名为“陌陌”、“晶晶”等多名女大学生在多家酒店向一些老板卖淫。据黄某交代,他每次从中赚取500元左右的“好处费”。
壮大“事业”
将他人拉进犯罪深渊
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今年3月份,黄某将自己在网上帮老板介绍女学生赚钱的事情告诉了在微信上认识的女生王某,想让王某帮他赚钱。
“女孩子间比较好沟通,让王某劝那些女学生出去接客比我更方便些,而且我在网上一直假装自己是女的骗她们,一旦要求跟我见面,我的身份就暴露了,所以每次跟那些想出去‘接客’的女学生见面时,就让王某冒充我去。”黄某有些老练地解释到。
一心想着找个好工作的王某因为黄某承诺“如果赚到钱会开家公司,到时候会在公司给王某安排个待遇好的位置”,就掉进了这个深渊,一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从此,王某便帮黄某出面跟那些愿意出去“接客”的女学生接触,平时也会陪那些女学生网上聊天,和她们增进感情,以便她们考虑到“交情”不会拒绝卖淫。
2013年6月,镇江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发现了黄某创建的那个QQ群,认为群主也就是黄某有介绍卖淫的嫌疑,于是展开侦查。6月3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制网(镇江)7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