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7月22日电(石才学)广西一男子因不满自己被迫还债,报警谎称自己被抢。南宁铁路公安局22日介绍,该名蒙姓男子因谎报“被抢劫受害者”警情、造成铁路公安出警的错误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及300元罚款的处罚。
据南宁铁路公安介绍,6月中旬,南宁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一男子蒙某电话报警称:当日15时30分左右,其在南宁火车站广场约见QQ网友时,遭到三男一女持刀抢劫,被抢走双层夹包一个、金项链一条,随后歹徒又将其劫持到南宁火车站附近工商银行ATM机前,强迫其取出人民币3000元,总价值达两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南宁火车站派出所会同南宁铁路公安处刑警六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连日的走访和深入调查,办案民警找到了蒙某所称的三男一女。
通过进一步审查,警方发现蒙某所报案件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原来,蒙某跟四人有债务纠纷,四人为了拿回自己的钱,通过QQ联系,将蒙某约到了火车站广场见面。见面后,四人立即要求蒙某还钱,蒙某本不想还钱,但见对方人多势众,只好将身上的财物取出来给那四人。事后不久,蒙某越想越气,更想拿回钱财,便报了假警。
7月19日,南宁铁路警方对蒙某作出相应处罚。
南宁铁警工作人员表示,报假警,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还会对确实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延误警情的严重后果。对于谎报警情以及扰乱110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