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某在北京西站行窃被发现后,持刀转为抢劫。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
2012年10月21日凌晨,李某到北京西站,专门寻找熟睡的人作案。他先是看到王先生在西站地下大厅电梯旁睡觉,上前掏他的裤兜,从其腰包内偷出一张身份证及一张银行卡。
随后,在地下大厅西侧的铁栅栏处,李某看到两名男子在地上睡觉,就来到他们中间准备偷东西。此时,一名男子醒来问李某干什么,李某拿出水果刀冲着对方摇晃,威胁说:“别说话,说话我弄死你。”对方没敢说话。李某随后从另一名没醒的男子腰包内偷出一部手机,并离开。失主报警后,李某被抓获。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