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否认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购豪宅
网友@青岛小小市民 发帖称,青岛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卢新民,在2009年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了青岛市崂山路18号锦绣花园的26号别墅豪宅。
实际上,该别墅是2009年初卢新民的女婿拟迁青岛落户,在网上搜寻并出资购买后赠予卢新民女儿名下。该房是其女婿凭合法收入所购,资金来源清晰,并非网上所指“户主卢新民”、“资金来源有问题”和“转移了房产”等,实际购房金额也并非网上所谣传那样。
官员建造高档住房的现象的确存在,但不是每一个都如此。个别人移花接木的杜撰、编造只能让更多人受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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