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家住崇明的夫妇以为将48万元巨款悄悄埋于自家院内就能安全无虞,谁知这夜深人静的埋钱之举,竟被邻居偷偷窥探了去。于是,邻居趁隔壁人家家中无人之时,将48万元挖出占为己有。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邻居陈星批准逮捕。
今年4月13日,崇明人秦峰的女儿将积攒许久的48万元现金交给母亲万琴,将来准备买房。回到崇明家中,万琴将放着48万元现金的行李箱藏在卧室的床底下。将这么多现金藏在床下不安全,夫妻俩决定将钱埋在自家院中的地里。他们将钱放在一个白色塑料桶内,于当天夜里,秦峰用铁锹在自家院中挖了个洞,将装有该48万元现金的塑料桶埋入其中,上面覆盖好泥土,将坑填平,使之看上去同周边的土地一样平整。
正当秦峰在院子里埋头挖土的时候,邻居陈星在家里睡了一觉醒来,准备到楼下倒水喝,走到自家楼梯间时看到秦峰家的院子里有手电筒的灯光,陈星借着灯光和夜色,看到秦峰把一只白色的塑料桶埋在他家院子里。
4月23日的晚上,下着蒙蒙细雨,陈星发现秦峰家中无人,就从自家鸡棚处翻过秦峰家的围墙进入院内,找到一把尖头锹,来到秦峰埋东西的地方挖起来。挖了几下,他就发现地下埋的桶,里面有一包用塑料袋包裹的东西。陈星将东西拿出来,又将现场恢复原状后,翻围墙回到自己家里。陈星将塑料袋打开,着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厚厚的好几捆百元大钞,数了一下,一共有48万元之多。一直生活在农村的陈星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现金,真金白银晃花了陈星的眼,陈星贪念顿起,决定将钱占为己有。
过了两天,秦峰家虽然没什么反应,但陈星觉得心里不踏实,就拿了6万元出来,将余下所有的钱都埋在自家的鸡棚里。过了两三天,陈星将5万元还清债务,自己又挥霍了一部分。
4月29日,万琴想将钱挖出来拿去银行存掉,挖开土地一看,塑料桶还在,可桶内哪还有钱的影子?万琴将丈夫叫回家,两人一起回忆起当夜情形,想起邻居陈星家那晚亮着灯,估计是陈星发现了埋钱的秘密。夫妻俩与陈星交涉未果,便报了警。到案后,陈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丛剑 本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