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市民宋先生给本报打来了电话称,早上他和对象在马栏广场乘坐一辆私家车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检查身体,到了目的地,轿车司机向他要30元钱。宋先生觉得要价太高,于是拒绝付费。后来,轿车司机又拉着他们驶回了马栏广场。
胳膊抬起来了一辆黑车
据宋先生讲,前日早上8点左右,他和对象一起在马栏广场101路公交车站台附近打车,想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检查身体,但迟迟未打到车,想拼车也拼不成。就在宋先生的胳膊再次抬起来的时候,一辆灰色的马自达轿车在他身旁停下,司机问去哪儿,随后就让他们俩上了车。
“上车以后我们也没谈价钱,因为我以前也坐过这样的私家车,一般都是按照公里数给钱,顶多差个一块两块的。”宋先生说,到了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后,轿车司机问他要30元钱。“那段路也就15块钱,他要得也太离谱了。”宋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就问轿车司机,怎么算出来30元钱?轿车司机认为宋先生和对象在马栏广场站了很长时间也打不到车,他出于好心将两个人拉到医院已经很不容易了。
拒绝付费黑车驶回原地
宋先生坚持不付30元钱,轿车司机称不付钱就开车将他们二人带回马栏广场。“后来他就开车按原路返回了,一路上他开得很快,下车以后我也没给他钱,然后他就开车走了。”宋先生说,他下车后拍下了轿车的车牌号。“其实我对私家车拉客不是很反感,因为我基本上每天都打车,打不到车也只能坐这样的车。通过这次的事,我也想提醒其他读者,以后别坐黑车了。 ”宋先生告诉记者,他错过了医院规定的验血时间。
记者联系到了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稽查大队的仲队长。仲队长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属于私家车非法营运,但是无金钱交易,所以不能对此进行处罚。如果宋先生到了目的地以后,给了司机钱,将证据(如录音录像材料)送给稽查大队,那么稽查大队可以进行处罚。“执法的前提是证据确凿,私家车司机只要收钱了就是非法营运。市民不要乘坐黑车,因为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一旦出事,根本得不到赔偿。 ”仲队长说。
记者刘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