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杨长喜 文图
本报信阳讯 “这是我家修的路,必须交10元过路费才能过去。”昨日,在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通往李营村的一条石子路上,一根长长的木棍挡住了三辆载着考察投资客商的车辆的去路。木棍边,一名女子威风凛凛地站着,语气斩钉截铁。
在平昌关镇到李营村之间的淮河上,一名村民自己出资修建了一条石子路,并向从这条石子路上经过的车辆收取单程10元、往返20元的“过路费”。即使是当地镇政府的公务车辆过往,也必须交过路费才能通行。这让很多过往车主非常不解:“如果在公共土地上谁都可以修路收费,那不是乱套了嘛?!”
[现场] 木棍挡道,中年妇女拦车收“过路费”
昨日上午,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从平昌关镇穿越淮河、通往李营村共有三条路:两条石板桥和一条石子路。石板桥长约300米,桥面由三块水泥楼板并排放置而成,支撑水泥楼板的是一根根木棍,看上去摇摇欲坠。
在两座石板桥的旁边,一条简易石子路在淮河河道中穿过。在石子路上,横着一根长长的木棍,木棍的两头都被大锁锁上。一名中年妇女在此拦路收费。
李营村张营村民组一村民告诉记者:“石板桥是我们村里群众集资修建的,每人每年向村里缴纳60斤粮食,充当桥梁的日常维护费用和汛期时村民坐船的过河费。”至于那条石子路,这名村民表示,它是河对岸的李福全(音)个人修建的。李福全修建了这条石子路后,就向从这条路上过往的车辆收费。
[镇政府] 修路和收费都是村民个人行为
记者就此采访了平昌关镇副镇长许太旺和综治办主任杨明成。
杨明成表示,这两桥一路所在的位置是原先的渡口。后来,由于淮河水量减少,淮河上的船工们“失业”了,于是,他们自发修建了两座简易的石板桥,并向村里人收取有关费用(用粮食替代),用于桥梁的维护。随着经济的发展,两座石板桥已经不能满足车辆通行的需要,李福全等人就在河道原有的路径上修建了石子路,供车辆通行,并收取“过路费”。“即使是我们开车从那条路上经过,也要交费。”杨明成说,这两桥一路的修建,方便了李营等村近1.6万人的出行。“如果没有这两桥一路,李营等村的村民到平昌关镇赶集要绕行20公里,耗时半小时,而有了这两桥一路,他们5分钟即可到达镇上。”许太旺如是说。
既然这两路一桥如此重要,为什么政府不出面修路筑桥,以方便村民出行呢?许太旺解释说,这里是淮河上游,路桥所在河段被纳入了出山店水库的库区范围,修建桥梁或道路不合时宜。同时,修筑桥梁耗资大,镇政府无力承担。
[农村道路管理处]
当地政府应出面
制止村民收费行为
对于个人自建公路向过路者收费的行为,信阳市农村道路管理处的负责人孔处长明确告诉记者,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河南省农村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即使路是个人出资修的,这样的收费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孔处长告诉记者:“公路部门主要是负责公路的修建以及养护。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该村民的收费行为应该是由当地政府出面来制止,如果涉及的金额较高,还可以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