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实习生黄永捷 昨日,湖南冷水江市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段小文的行政诉讼案,并当庭宣判维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段小文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2013年1月,段小文发帖称当地女干部伍娟曾是选美小姐,并称伍娟从政有“神秘推手”,段小文后因诽谤而被拘10日。(南都网眼版1月22日曾报道)
昨日有媒体透露,经法院审理查明,1月初,段小文听说伍娟原来是“月季花小姐”冠军,现在要当“市长的秘书长”了,猜想伍有问题,于是在两家网站发帖,并“随即更换多个网名跟帖评论,捏造事实使用污秽不堪的语言对伍某进行诽谤”。冷水江市公安局接到伍娟报案后,以诽谤他人、情节较重为由对段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法院认为,段小文使用污秽不堪的语言,捏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发帖对伍娟进行诽谤,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冷水江市公安局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处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经合议庭合议,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维持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段小文的律师曾逊昨日表示,被告冷水江市公安局的处罚程序明显违法,办案证据是事后补的,如报警材料有段小文的名字,在伍娟报警时,他们怎么可能知道是段小文发帖呢?
根据段小文提供给南都记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由冷水江市外宣办报案。负责此案的网监大队警官曾对南都记者称,在外宣办报案后,伍娟也曾到公安机关报案。该警官称,伍娟并非帖子中所说的秘书长,只是市委秘书组秘书,但此前确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伍娟是考上公务员的,经查“没有作风问题”。
段小文还告诉南都记者,律师昨日在庭上还曾要求提供伍娟报案的视频证据,“他们回答说和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