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借贷行骗手段
行骗手段复杂且具有团伙性,他们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且在本市拥有房产的人群为目标。
利用被害人亟须资金为契机,以哄骗、引诱、威胁等手段,要求被害人签署一系列委托书,配合进行公证、去银行提取现金。
以贷款还贷款等名目迫使被害人最终以房产抵押背负巨额债务。
有关贷款办理人员众多且分工配合,具有很强的团伙性,诱骗被害人进入圈套。
早报记者 臧鸣
市政府参事卢汉龙近日在调研后发现,在当下的银行贷款大环境下,一些市民轻信所谓的低息、快捷非法借贷,掉入有关团伙精心设计的“圈套”,被逼还款及高额利息,甚至失去住房,受害人以老年人居多。
他建议督促相关机构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委托公证、抵押登记、交易过户等环节慎重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一方为老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要尽充分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办理程序中应要求有关监护人或家属必须在场。
老年人成非法借贷目标
据卢汉龙介绍,受害人多为弱势群体,此类案件的受害者多为老年人、智力低下及精神病患者等信息闭塞、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
卢汉龙举例称,年过七旬的马某夫妇为助其子偿还22万元债务,向所谓的贷款公司借款,但经过扣除中介费、“枪手费”、公证费、利息等名目的费用后,贷款总额高达100万,数月后贷款到期,有关人员胁迫马某夫妻将住房抵押,贷款145万偿还100万贷款本金及利息,数月后,马某夫妇背上145万元巨额债务,住房被抵押,贷款方近期以可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团伙行骗游离法律边缘
卢汉龙分析,行骗手段复杂且具有团伙性,他们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且在本市拥有房产的人群为目标,利用被害人亟须资金为契机,以哄骗、引诱、威胁等手段,要求被害人签署一系列委托书,配合进行公证、去银行提取现金,以贷款还贷款等名目迫使被害人最终以房产抵押背负巨额债务。同时,有关贷款办理人员众多且分工配合,具有很强的团伙性,诱骗被害人进入圈套。
卢汉龙指出,相关纠纷法律解决途径有限,有关团伙人员熟悉房屋抵押、公证办理、借贷等办理流程和法律法规,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将所有的书面材料由贷款方单方控制,相关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反复更替,且不排除过程中有公证处、银行、交易中心等机构的内部人员参与,各办理环节的手续、材料符合形式要求,一旦被害人发现受骗上当,民事诉讼难以举证,公安机关根据受害者提供的材料即使立案侦查也有相当的难度。
调查投资公司相关情况
根据求助者反映的情况,贷款方存在团伙违法犯罪的重大嫌疑,且有关人员行为手段专业、隐蔽、游离法律边缘,卢汉龙建议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专案组,首先对全市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资质、资金储备等情况进行调查,彻查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犯罪行为,维护被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卢汉龙建议加强市场监管,清理、整顿、备案中介机构,督促相关机构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委托公证、抵押登记、交易过户等环节慎重审核、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一方为老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要尽充分的风险提示义务,在办理程序中应要求有关监护人或家属必须在场。
卢汉龙建议,借鉴有关防范“电信诈骗”公益广告等宣传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媒体宣传力度,普及防范意识,震慑不法分子,从源头上避免更多群众受骗上当、更多困难群众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