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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经常回家看看”:不如落实探亲假期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林进挺(除署名外)

  “不常回家看望父母”或将违法?昨日是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的首日。然而,新规一经披露,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原来,新规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子女对其父母的“精神赡养”(必须“经常”回家看看)。然而,对于新规中“经常”等模糊字眼,市民大感困惑:到底新规所谓的“经常”是指“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一年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民不对新规买账的同时,在网络上,网民们则更多认为,要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回家难的问题时,更应该关注上班族的“探亲假期”。也就是说,企业首先应当保障员工们的正常假期,这尤为关键。

  上班族

  很难保证回家次数

  针对新规的规定,记者随机走访了部分市民。调查发现,对于“经常回家”这一要求,众多的外地市民均表示“压力山大”。

  “在广州工作,本来就是异地务工,个人的休息时间都很难由自己决定,长途回家探亲就更难保证了。”来自梅州的市民彭先生表示,他在广州已经6年多的时间,但是回家的次数却寥寥无几。“读书时还有寒暑假,上班后加班早就成了常事。”

  无独有偶,来自肇庆的李小姐向记者透露,在广州工作的3年多时间,除了春节,她也基本很少回家。5月中旬,她正式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因此才回家呆了10多天。面对新法规,李小姐直言伤不起。李小姐认为,关心父母并不是要不得的事情,但是过于强调,甚至加诸法律,则没有必要。

  律师

  立法利于倡导社会公德

  对于市民所关注的“经常”标准,记者也专门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律师林泰松。林泰松表示,新规的更大意义在于倡导了社会公德,目前尚没有具体操作的可行性。

  “考量一个规定的好坏,首先必须要看其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就此次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而言,‘经常’这样的模糊字眼还必须要有具体的‘量化’,这将会减少庭上双方的纠纷。可以认为,新规有进一步细化的可能,但是,就目前而言,其更大的意义更在于提醒市民必须要有孝心,这是值得首肯的。”林泰松说道。

  此外,林泰松还指出,社会公德、社会道德在归于法律的过程中,总有其不完善的地方,新规的实施,公众可能有其不同的评价,但正是这些不同的声音,才更有助于法规的完善。

  人大代表

  《劳动法》可解决“探亲难”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民不对新规买账的同时,在网络上,网民们则更多认为,要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回家难的问题时,更应该关注上班族的“探亲假期”。也就是说,企业首先应当保障员工们的正常假期,这尤为关键。

  对此,市人大代表、企业家丘育华表示,目前国内其实大部分人都比较孝顺父母,这跟我国的传统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也确实有小部分人没有尽心尽力关心父母。丘育华认为,新规的出现,很好地弥补了这一法律空白。

  丘育华说,对于不同的工种,新规也不能简单定性或“一刀切”。“有些市民很想去尽这些义务,但往往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甚至因为混得不好不好意思回家。因此,是否认为其违法,还是需要商榷。”

  至于部分市民指出的“假期跟不上”一说,丘育华认为更多在于调侃。他表示,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已经完善,只要企业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去执行,就能很大程度地解决企业员工回家的问题。

  市老龄办

  道德是软指标 因此亟需立法

  就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老龄办。就“经常”等模糊字眼,该办相关负责人越先生表示,“尊老”是道德当中一个软指标,因此,立法使其实现法治,有法可依。

  “目前广州的老龄人事业是走在全国前列的,例如,70岁以上的居民就可获得30元每月的补贴这跟陕西省是同步的。值得指出的是,我在老龄办两年工作期间,暂时还没获悉有市民因为子女不经常回家而起诉自己的子女的。但是,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却可以更好地用法律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是必须要指出的。”

news.sohu.com false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13-07/02/content_2304427.htm report 2293 专题撰文信息时报记者林进挺(除署名外)“不常回家看望父母”或将违法?昨日是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的首日。然而,新规一经披露,即引起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