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7月1日电(记者 郭晋嘉)重庆一小区连续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不仅有塑料饮料瓶,甚至还有玻璃酒瓶。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1日透露,当地警方已找到高空抛物者,竟是该小区一名4岁小孩无聊所掷出的。目前,警方已对小孩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她提防幼童伤人伤己。
6月30日下午1时许,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弹子石一小区有人从自家阳台向外抛掷玻璃酒瓶,请民警及时到现场查看以防伤到路人。接警后,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弹子石大队民警罗小波、卢光辉立刻赶到事发小区,发现地面上确有砸碎的玻璃瓶碎渣。
据民警询问在现场的物管和多位小区居民称,玻璃瓶是从该小区其中一栋的倒数第6楼阳台扔出来,本以为是有人在打架,但在玻璃瓶扔下后,还接连有塑料饮料瓶子被扔出来。庆幸的是,扔下的玻璃瓶子和塑料瓶子都没有砸到楼下的人。
民警按照小区居民和目击者的提示,立即和小区物管一起赶到可能是扔物品的住户处。当民警赶到时,该住户大门正开着,敲门后走出一位60多岁的老婆婆,牵着一个小男孩。民警一询问,果然之前的几个瓶子正是4岁的小朋友(小杨)所扔;当民警询问小男孩为什么要向楼下扔东西,小男孩称自己周末在家玩耍,因为无聊觉得扔东西好玩就扔了。
据小杨的外婆称,当天下午,小杨父母都不在家里,自己又在忙着煮饭未留意,导致小男孩扔东西下楼自己都不知道。民警罗小波、卢光辉对小男孩进行教育,告诉他高空抛物的危险,教育他今后不可以再这样做。同时,民警也对小杨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她及小杨的家长今后一定要留意小孩子的行为,一定要提防幼童伤人或伤到自己。
警方也发布提醒称,暑期将至,请家长们一要密切注意在家孩子的一举一动,二是窗边不要放凳子或孩子攀爬的物品,三是不要“高空抛物”,一旦造成人员伤害,法定监护人(父母)将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