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一男子因跟原单位发生纠纷辞职后一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就在微博上发泄他的不满情绪,扬言要“炸银行金库”。6月27日,桂林警方作出处理决定,这名男子被行政拘留3天。
6月25日上午8时许,微博号“C”开头的桂林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那天我颠起来就拿一颗板板炮克炸银行金库,好吃牢房,搞个误判,晓得可以得到国家补偿。”这则微博引起警方重视,通过摸排发现,这名“C”网友是荔浦人陈某,26岁。6月27日凌晨,民警在位于荔浦县城环东路附近的陈某家中将其传唤。
陈某声称并不知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欣华)
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