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靖江市孤山镇土桥村村民刘某“五七”的忌日,5月24日晚,她骑电动自行车接孩子途中被一辆宝马X6撞倒身亡。肇事者缪某是靖江市人大代表,因醉驾致人死亡找人顶包,事发第二天被靖江市人大常委会暂停执行代表职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天后取保候审。受害者刘某的家人获得138万元赔偿金。目前,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尹有文
现代快报记者 吴文锋
死者家人:
人走了说什么也没用了
昨天是刘某的“五七”,刘某12岁的儿子头戴白布,丈夫严某眼圈通红,“对于事故处理应该是满意的。”严某表示,缪某一共赔偿了138万元,“人都走了,说什么也没用了。”严某说。
刘某的母亲说,女儿骑着电动车去接孩子,在孤山镇农村商业银行门前被一辆宝马车撞倒死亡,年仅35岁。刘某的父亲说,缪某撞人后离开了现场,并且找人顶包,到第二天天亮测血液时还是醉驾, 酒精含量仍高达88.81mg/100ml。
肇事者家人:
双方已经达成了谅解
“对方家人已经写了谅解书给我们。”缪某家人介绍,发生事故后,缪某也非常后悔,多次表示,“多关照关照人家。”缪某家人说,缪某由于颈椎有毛病,在家疗伤。
昨天下午,事发现场周边群众对这起事故印象很深,“我闻到开宝马的人身上有酒味,后来人跑掉了,换了一个人来。”
靖江人大:
已暂停其代表职务
缪某为靖江市人大代表,鉴于其特殊身份,靖江市公安局报请市人大对缪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人工委陈主任介绍,5月25日,依据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许可公安机关对缪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且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6月24日,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追认许可对缪某采取强制措施,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此项决定。
公安局:
刑拘7天后取保候审
事发第二天,靖江公安局在当地论坛作出回应:“2013年5月24日20时40分许,我市孤山镇农村商业银行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经查证,肇事车辆驾驶人缪某(我市季市镇某企业负责人、靖江市人大代表)发生事故后,请其妻舅杨某向公安机关顶包投案。我局于当日23时对缪某开展调查询问,并于25日报请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其血样已采集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得到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缪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7天,后取保候审。公安部门表示,顶包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时就主动承认,因此不予追究。
目前,这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处于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