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曾是两家广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曲鑫以各种理由从朋友处骗得欠款共计上千万元,这些钱除了被用来偿还其在澳门的赌债,还用来支付曲鑫各种高端的日常消费。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曲鑫涉嫌诈骗的案件时,曲鑫当庭全盘翻供,声称自己是被公安机关骗录的口供。
在周围人眼中,曲鑫俨然是个成功人士,不仅居住在高档公寓内,开的车都是宝马、奥迪等高档轿车,动不动还会去澳门的赌场一掷千金,经常往来于中美两地。其实,用来支撑曲鑫这些高消费的都是朋友的辛苦钱。
检方指控,2012年8月间,曲鑫以帮助朋友欧某取得银行贷款为名,在银行将300万元贷款转到曲鑫账户内后,他却一分钱都没给欧某,而是全都用于偿还自己的赌债或是到澳门赌博时输掉了。此前曲鑫还曾以帮助朋友胡某、手下林某向温州商人投资获取高额利息为名,诈骗两人共计600多万元。上述钱款也大部分被曲鑫到澳门赌博输掉。
在从胡某和林某处借来大笔钱款后,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曲鑫甚至还按期向其支付利息,使得二人一直没发现被骗。直到欧某向警方报案称曲鑫诈骗了自己300万元贷款,警方找到同样与曲鑫有经济往来的胡某和林某时,他们才知道自己的钱早已被曲鑫在澳门的赌场上挥霍了。
昨天上午开庭时,检方刚宣读完起诉书,曲鑫就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表达异议。公诉人宣读了曲鑫在公安机关的供词,并当庭出示了一份曲鑫自己写的亲笔供词。
面对大量有罪供述,曲鑫昨天却全盘否认。“在派出所的时候,笔录我都没看,他们就逼着我签字。亲笔供词也是警察口述让我写的”。对于检方指控的另外两起诈骗事实,曲鑫也均坚称“没有的事”。
随后,公诉人又出具了曲鑫的出入境记录,记录显示,2012年4月到8月,曲鑫曾多次往返穿梭于澳门和美国。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