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初三男学生3年前就读小学六年级时,遭到同校男同学在操场殴打,被打到脑震荡。事后家长指称,儿子自从小学一年级时,就被该名男同学霸凌到毕业,时间长达6年,父母怒告对方和家长负连带责任,求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日前判决,该名学生和家长需赔偿10万元。
据报道,新竹县一名身材瘦小、个性木讷的陈姓男学生,目前就读处三的他,指控在就读小学一年级、二年级期间,被同班的吕姓男同学,时常用手掌重击背部,甚至还被对方用指甲抓伤脸,媒体报道陈男父母以为是2人打架,因此并未追究。
到了三四年级,2人未再同班,但吕男仍时常在下课后,从背后狠打陈男,甚至还将陈男水壶装自来水;2010年就读6年级时,吕男甚至还在操场狂殴陈男,害他脑震荡住院。事后父母发现追问,才得知对方霸凌儿子长达6年,导致他出现伤后压力症候群合并情绪障碍,父母因而怒告吕男和其父母。
法院审理之后,吕男称说曾和陈男打闹,也曾将他水壶的水换成自来水,那时是想要整他一下。新竹地方法院认定吕男霸凌陈男6年,去年裁定吕男由父母训诫,判处吕男和父母需连带赔偿10万余元。陈男的父亲23日表示,对于判决很不满意,但也不想再耗下去,只能接受判决;吕男的父母则联络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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