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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通州东关店托盘肉晚上换包装次日上柜出现当天标签工商部门今天前往查处
近日,内部人士报料,京客隆通州东关店经常在晚上七点钟后会对在售的托盘生肉进行“大换装”。
记者多次暗访发现,晚上生鲜区工作人员将托盘肉保鲜膜撕下后重新包装,并贴上检疫合格标志,第二天经过换装的托盘肉出现在冷柜上时,新标签上标注的包装日期就成了当天的,保质期也顺延一天。
由于检疫合格证编号具有唯一性,这种改日期的行为也就露出了马脚。
专家表示,这种换日期行为违法,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记者发现
晚上撕去外包装 托盘肉换上新保鲜膜
接到报料后,记者于5月16日晚首次前往京客隆通州东关店探访。
这家店位于通州区东关大桥西南侧,紧临正在建设中的通州新城核心区,超市周围有西上园等多个大型社区,是周边最大的超市之一。
晚7时许,记者看到,生鲜肉区的冷柜里摆放着猪肉、禽肉等多种肉品,一位身穿蓝色工作服系着围裙的男营业员正在从冷柜中拿托盘肉,并顺手将原有的保鲜膜外包装撕去,连同印有生产日期的标签一起丢进垃圾筐,随后裹上新保鲜膜。
“这包装不太新鲜,不好看。”当记者追问换装原因时,这名营业员说。记者拿起一盘未换装的后尖瘦肉,看到保鲜膜标签标注的包装日期为5月16日,保质期到5月18日。
换完保鲜膜后,营业员开始在新包装上张贴“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但没有像旧包装那样张贴当日标签。大约晚8点半,这些托盘肉都被整齐归置到蓝色塑料筐内。
记者调查
标记托盘生肉换上新日期上柜
6月9日晚7点半,记者再次来到这家超市,在生鲜肉区,一位女营业员正在从冷柜中收集托盘肉,装进绿筐后递给一名男营业员。这名男营业员背对着顾客,一边更换包装保鲜膜,一边还不忘回头四处张望。
“换装”完毕的托盘肉整齐地摆放在筐内,和上次一样只是张贴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记者拿起一盘换装过的托盘肉询问日期,营业员表示,这些都是当日的新鲜肉。
记者找出两盘容易辨认的后尖瘦肉,在其新换的保鲜膜正面“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旁,用牙签扎了个小洞作为标记。
6月10日早8时,记者来到该店,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冷柜中前一天标注过的后尖瘦肉上,并顺利找到了两盒有扎孔的托盘包装,只不过这两盒托盘生肉外包装的右上角增贴了新标签,标注为后尖瘦肉,包装日期6月10日,保质期到6月12日。
检疫标志编号唯一改日期“露马脚”
营业员将托盘生肉换完包装后,先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提前贴在外保鲜膜上,并不会张贴当日标签。
记者通过几次观察特别留意到,每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标志上都有一个编号。这些编号是不是唯一的呢?
北京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放的合格标志号段都有备案记录,流水号是不同的。一旦出现问题,随时可以依据号段追溯到相应单位。”
6月15日晚7点半,记者再次来到该店。两位营业员正换着包装。记者随手拿起一盒换装完毕、但无标签标注的猪肝询问,营业员明确告诉记者,“肉都是今天(6月15日)的,新鲜的。”
记者选取了三盒未换装的托盘肉,其中包括一盒精选后臀尖、一盒猪通脊,还有一盒后尖瘦肉。外包装上的标签统一标注为,包装日期6月15日,保质期到6月17日,并将那盒换装完毕的猪肝也放入购物车内。
记者在四盒托盘肉的外包装侧面,都相应用图钉扎孔留下了记号,并用携带的多个设备进行拍摄记录。标记完后又将包装放回,并记下猪肝“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的编号:0216609489。
16日早上8点记者再次回访,发现生鲜区已经排满了买肉的顾客。记者在猪肝托盘里,找到了编号后三位为489的猪肝托盘,并在侧面发现了钉孔。
只是猪肝托盘包装的右上角已经张贴了新标签,标注为:包装日期6月16号,保质期6月18号,日期与昨天相比,都往后延长了一天。
其他三盒标记过的托盘生肉,记者并没有找到。
律师说法
如食品过期商家要被追刑责
著名律师邱宝昌表示,商家更换标签的做法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涉嫌虚假标签。更换标签日期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产品,并对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情节严重的,商家还要担负相关的刑事责任。
邱律师还告诉记者,正常肉类产品的标签日期应该如实标注,消费者有根据日期自主选择的权利,肉品保质期过后要选择相应处理。对于商家更换标签日期的行为,相关行政部门应该予以查处。
医生说法
过期食品可能损害肝肾功能
东方医院脾胃肝胆科副主任医师厉明表示,食品被延长保质期有可能造成食物变质,消费者如果食用了变质的食品,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等症状。严重的情况下,积存在人体中的毒素代谢不了,可能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官方回应
工商部门前往查处
今天上午,记者向通州区工商分局反映此事,工商部门表示,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查处。
业内说法
改日期是行业潜规则时间长会促销处理
一位在超市做行政管理的知情者告诉记者,生鲜肉换日期接着卖几乎是行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有些超市,同一款生鲜肉或者熟食都在反复打标签。一般下班后或次日营业前再张贴新标签,这样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当天新肉,销量才能好。而那些时间较长、不新鲜的肉往往就促销处理了。
这种改日期的行为多次遭媒体曝光,工商部门也多次对这种行为进行过处罚。
超市食品改日期案例
长沙沃尔玛曾被罚万元: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1年8月,沃尔玛超市长沙雨花亭店销售的宁波汤圆,包装上喷墨印刷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6日”,但“凹痕日期”却是“2011年2月18日”。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广场店出售的安徽产速冻青豆虾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19日”,但“凹痕日期”显示的却是“2010年12月20日”。
长沙工商对这两家超市分别给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涉案问题食品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
郑州家乐福门店被查封:央视2012年的3·15晚会,对郑州家乐福将三黄鸡充当柴鸡,将鸡胗进行返包变换日期一事进行了曝光,当晚,河南省、郑州市两级工商局就对家乐福花园店进行了查处,超市被要求停业整顿,店长被留职察看。
本版文并摄/记者周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