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1日上午,来自丽水的杨先生,驾驶一辆劳斯莱斯轿车行驶在台金高速上,车上还坐着他公司的几位客户。
行驶到台金高速金华方向的清源隧道处时,杨先生发现前面有一辆重型货车,便跟在后面行驶,突然听到“啪”的一声。
杨先生瞄到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石子从车前闪过,但由于马上又进入下一个隧道,视线不是很好,加上急着送客户去公司,他没有停车查看,“以为没什么事,就没在意。”
送客户到公司后,杨先生下车一看,才发现车前的挡风玻璃上已经有一条很细微的裂痕,无奈之下,他只能开回到台金高速的前仓出口,报警等候高速交警的处理。
当高速交警赶到时,发现该车的挡风玻璃右上角有一条15厘米长的裂痕。
杨先生告诉交警,这辆劳斯莱斯价值500多万,他咨询了4S店,更换挡风玻璃需要10多万元。
由于杨先生并未留意前车的车牌和特征,已经无法找到当时涉事货车,高速交警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只能开具事故证明。
“当时车上的其他人都在睡觉,要是有人提醒我下车查看就好了。”杨先生懊悔不已。
本报通讯员 王颖俊 徐来
本报驻台州记者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