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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为娶小三雇凶杀妻 为灭口再干掉杀手

  已婚的张伟想和女朋友结婚,决定杀死妻子,同学赵强主动请缨当“杀手”,还找了帮手。

  然而后来,张伟又后悔了,他担心杀妻的事被赵强说出去,决定和帮手杀死赵强。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张伟和帮手均已获刑。

  同学自荐帮他杀妻

  张伟和赵强是同学,也是邻居,两人关系一直很好。李明也是一家工厂的工人,他本是赵强的朋友,但通过赵强认识张伟后,跟张伟的关系越走越近,反而与赵强有些疏远。张伟虽然有妻子,但他在外地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二人的关系发展得很迅速,很快到了想结婚的阶段。

  2000年10月的一天,张伟和赵强主动说起了这件事,“她要跟我结婚,但我不忍心跟妻子离婚。”

  赵强得知此事后,主动请缨,“这事交给我,我把你妻子杀了,你俩就能结婚了,拿2万元就行!”

  张伟虽然默许了这件事,但他并没有给赵强钱。后来,赵强跟张伟说,他找了李明帮他杀张伟的妻子,已经将之前张伟借给他的1万元钱给了李明5000元。

  之后,张伟、赵强和李明在一起吃饭时,赵强和李明还商议了要一起杀张伟妻子的事。

  不想杀妻又怕“杀手”走漏消息

  然而2000年11月,张伟突然后悔了,又不想杀他的妻子了。他把这个想法通知了赵强,“我俩生活十多年了,还有孩子,我不能杀她。”对于张伟的决定,赵强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他,之前向他借的1万元钱不能还了。

  张伟虽然答应赵强不用还钱,但他心里仍然害怕,赵强会把他要杀妻子的事情说出去。

  之后,张伟还特意找到赵强雇的帮手李明,明确说了他不想杀妻的事,同时也说了他的担心。李明就给他出主意,让他把赵强“灭口”,“他嘴不好,哪天杀死他,省得他把这事说出去!”

  张伟觉得李明的“建议”不错,就同意了。二人还商量了具体的计划,选择用手术刀作为杀死赵强的工具。

  手术刀加砖头“杀手”被灭口

  2000年12月14日中午,赵强从外地回来了。当天晚上,三人相约在鞍山一家饭馆吃饭。李明提议,让张伟和赵强喝点白酒,张伟和赵强就喝了起来,还喝了不少。

  饭后,张伟和赵强在前头走,李明从后面搂住赵强的身体,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术刀割他的脖子,割了两刀之后,赵强的头就耷拉下来了。张伟和李明又架着赵强,将赵强拖拽到附近一幢居民楼后。张伟按住赵强的头,李明用膝盖压着赵强的上身,用砖头击打赵强头部数下。之后,张伟和李明打车逃往外地。赵强的尸体很快被人发现,经鉴定,系被他人用一定面积的钝性物体击伤头部造成颅脑损伤而死亡,死亡时40岁。

  故意杀人,雇主和帮手都获刑

  事发后,张伟逃到在外地的女朋友处,但仍很快落网。李明则化名南下打工,从此没了音信。

  直到2011年3月,李明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才交代了当初和张伟杀死赵强的事。

  2011年12月末,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李明除了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还被指控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赵强的家人提出44万余元的经济赔偿。李明对自己故意杀人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任何异议。其辩护律师提出,李明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抓获,主动交代故意杀人犯罪,构成自首。早在2001年,张伟被抓获后不久,就已经在外地受审。

  法院审理认为,李明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其还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李明一审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此前,张伟已经获刑,并已赔偿赵强家人经济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华商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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