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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私信拍卖续:拍卖行正式声明撤拍

  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钱钟书私信拍卖风波以拍卖行撤拍暂时告一段落,杨绛先生也可以重回清静生活了。昨天,拍卖风波的始作俑者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正式声明,停止“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活动。

  千呼万唤终停拍

  昨天中午,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网站上挂出停拍决定。这一决定的出现可谓千呼万唤。此前两周内,年逾百岁的杨绛先生曾通过多种渠道表示,不同意公开其享有著作权的私人书信手稿。

  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杨绛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前责令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申请。市二中院收到申请后,依法做出诉前禁令裁定,责令中贸圣佳“不得实施侵权行为”。据了解,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例知识产权诉前禁令裁定。

  声明停拍出于“尊重”

  昨天,在法院发出禁令两天后,中贸圣佳方面才做出停拍回应。但该公司却不认为法院所做裁定是要求停止公开拍卖活动,停拍是出于对杨绛先生的尊重。同时中贸圣佳还声明,该公司为举办本次拍卖会进行的前期活动均符合我国法律及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此前在接受采访时称,法院做出了裁定只是说不让侵犯著作权,并未提叫停拍卖的事。

  诉前禁令裁定中,法院裁定认定,在杨绛明确表示不同意将其享有权利的涉案作品公之于众的情况下,中贸圣佳公司即将公开预展、公开拍卖涉案书信手稿,及为拍卖而正在或即将复制发行涉案书信手稿的行为构成了对杨绛发表权及复制权、发行权的侵害,将导致其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据此作出裁定,要求中贸圣佳公司在拍卖、预展及宣传等活动中不得实施侵害钱钟书、杨绛、钱瑗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

  专家:禁令等于“叫停”

  北京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律师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法院裁定中没有出现“叫停”两字,但已责令中贸圣佳不得侵犯杨绛的发表权等相关权利,而公开拍卖“也是一种发表”,因此中贸圣佳在裁定发出后根本不应也不能再进行拍卖。

  一直关注钱钟书书信拍卖的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表示,这起拍卖纠纷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对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完善,不能让一些个人或企业钻法律的空子,更不能让其他文化名人的合法权益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