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逼吃屎案续:三警察坦承打少年 被记过调职
中新网6月1日电 台湾桃园县芦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3名警员遭指控逼2少年吃狗屎,消息震惊各界,桃园县警察局火速调查,其中简姓警员坦承有用手拍打少年头、手部至少20下,否认有逼少年吃狗屎。但是行车纪录器、秘录器空白15分钟,行事不当,惩处包括芦竹分局长在内的5人全都记过,所长以及三警调离原职。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警员王文福、廖述同、简振哲8日在南崁交流道附近拦查马姓、徐姓少年未戴安全帽骑摩托车,2人逃逸,警方循线并策动马姓少年胞姐要2人投案,却反遭2少年指控警方殴打他们成伤,甚至逼迫吃干掉的狗屎,如果不吃,就叫竹联帮的兄弟打断手脚。
检警前天查扣相关证物、笔录并约谈2少年、3警员等,少年坚称,他们被警察殴打,还被逼吃狗屎。桃园县警局督察长周威廷指出,简姓员警坦承他有用手陆续打少年头、手部,至少20下,一时气愤之下,曾脱口说出“叫你去吃屎”的情绪性话语,3警否认有逼吃狗屎的举动,也没拿黑道威吓。
督察室调阅警车的GPS卫星定位系统,显示当晚3员警逮到少年,返回派出所途中,在芦竹乡民生东路左转建国路,停车约15分钟,关键的15分钟不仅警车的行车纪录器被关掉,3名员警身上的秘录器也未开启,3人解释,是在车上问冲撞警察的内容。县警局督察室对此件事语带保留。
周威廷表示,少年被打是事实,3警员的行为虽基于气愤却于法不容,以伤害罪函送法办,至于少年控诉被逼吃狗屎,会并案报请检方侦查,研拟追究员警妨害自由责任。
3警员记过2次,王、廖、简分别被调往杨梅、龙潭与大园警分局,分局长蔡万来主官连带责任,从重惩处记过1次,所长刘明坤未及时处理少年违规,致生事端,也被记过2次,调整为龙潭警分局的警务员。
涉案警员简振哲担任警察工作5年最久、而最短的王文福约1年半,简振哲日前侦办逃逸外劳案时,还因屡次坚决拒绝收受贿款而受到表扬,如今却因为行事不当受到记过调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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