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左腿手术右腿挨刀 院长被免家属获赔20万元
2013年4月中旬,网上流传江西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一名脑瘫后遗症患儿小颖,家属在患儿行右下肢矫形术后对手术部位提出异议。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江西省卫生厅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展开联合调查。5月6日,当地卫生部门一致认定,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手术规范,搞错患者手术部位,将“右下肢”误认为“左下肢”。
医院违反手术规范,搞错手术部位
这起医疗事故经媒体曝光后,江西省卫生厅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展开联合调查。经查,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存在“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管理核心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综合患者外院病历资料、本次住院病历资料以及对医患双方的调查取证等信息,官方认定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手术规范,搞错患者手术部位,将“右下肢”误认为“左下肢”。景德镇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蒋宗华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原始病历取回调查,发现确实是有改动。同时,为小颖主刀的张云荣教授到乐平市会诊并不止一次,并没有在卫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院长被免职,医院集中整顿一个月
针对上述问题,景德镇市卫生局对乐平市卫生局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处理,责令乐平市卫生局注销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诊疗科目,责令该院集中整顿一个月,全面查找医疗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整改,杜绝安全隐患。同时,乐平市政府对乐平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已作出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及相关医务人员作出了免职、撤职行政处分和暂停执业活动、解聘等处理,并督促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及相关赔偿事宜。
5月6日晚上,患者家属向记者透露,在乐平市政府的调解下,他们已拿到20万赔偿费用。
新闻回顾
病历上“左”被改成“右”
医院欲拿五万“私了”
据网上爆料,江西乐平市一名六岁女孩在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做手术时被医生做错了位置,左腿的矫形手术术后却发现右腿被开了刀,家长找医生拿病历时发现“左”腿已被改成“右”腿。
正常的右腿被打上石膏,左腿依旧如故
当记者在江西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见到六岁女孩小颖时,她的右腿已经被打上了厚厚石膏,不能下地行走,医院的病房内几乎人人都在讨论着小颖被医生做错手术的事。小颖的母亲刘雪梅告诉记者,孩子刚出生时左腿就有些问题,父母更是带她去上海做过手术。“开了刀之后大概过了几个月就会走路了,现在走路就是左腿有点拖动。”
前阵子,刘雪梅听说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从外地请来国家著名矫形外科专家、原长春市肢残矫治康复医院院长张云荣教授会诊,她和丈夫立即带着女儿来到了医院治疗。张教授当时对他们承诺说,小孩的左边走路有点拖动,再开一刀就能跟其他小孩一样,可以跳,可以跑。
4月20日上午,张云荣教授给小颖做了手术。小颖的父亲戴胜亮回忆当天做手术的情形时,觉得有不少可疑之处。“人家做手术都要几个小时,我们家小颖推进手术台后就十多分钟便出来了。”戴胜亮原以为手术时间短,表明手术十分成功,可当他们掀开裹在小颖腿上的被单,发现正常的右腿被打上了石膏,左腿却依旧如故。
知情书有改动痕迹,病历上错误颇多
发现这个情况后,小颖的父母立即找到院方,然而院方却认为这个手术并没有做错。医生认为小颖的左腿以前做过手术,现在不适合继续做,而要让腿能够正常走路,两条腿都需要手术。对于这样的解释,戴胜亮并不赞同,因为他抱着女儿进手术室时,曾经再三提醒张云荣教授和其他医生,女儿做的是左腿手术,而不是右腿。为了弄清事实,戴胜亮要求院方查看相关病历及手术告知单。他发现,他和妻子签过名的知情同意书上有被改动的痕迹。“我当时签的时候明明是左,这里明显有涂改的痕迹,这里深这里浅,左字添两笔就变成右了。”
记者仔细查看病历复印件时注意到,在本应该非常严谨的病历材料上,却出现了多处错误。不仅小颖的性别写成了男,而且小颖名字当中的星字也写成了景字,对此,副院长张学林也承认,医院在管理上确实还有待规范。“管理这一块比较混乱,一步一步来。”
医院欲“私了”,上海医生证实右腿正常
听说有记者介入此事,乐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刘宗仁4月28日晚上8点左右约见小颖的父亲戴胜亮到办公室单独谈谈,记者也随同前往但是被拒之门外,最后谈判的结果是院方希望一次性补偿五万块钱给小颖,对于做错手术一事一概不谈。“谈就有诚意去谈,我会给你五万块钱,多了就接受不了。”
另据戴胜亮回忆,他曾经在2011年5月带着小颖去过上海明珠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5月4日上午,记者与上海明珠医院取得了联系。当时为小颖主刀手术的王正医生对记者透露,“当时是左腿出现症状,做的是左腿的手术,我们的意见是右腿不需要做手术,这个在我写的病史里很明确。”
据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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