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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失去性功能获赔74万 医院坚称术后没有问题

  失去性功能获赔74万

  患者经鉴定为四级伤残 被告称术后没有任何问题

  本报讯 (记者洪雪)因手术致残,多次找医院协商无果,马先生将北京海文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今日上午二中院通报,该院终审判决,海文医院赔偿马先生各项损失等共计74万余元。

  据了解,2010年7月,马先生到北京海文医院就诊,医院为马先生进行“包皮环切术”、“阴茎背神经离断术”、“环状混合痔微创治疗术”,马先生支出医疗费用9000多元。同年9月30日,马先生再次到医院就诊,进行创口修复。

  2010年12月,马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几次手术后,自己的混合痔无任何好转,而且由于包皮手术后,手术线留在体内,经常给自己造成疼痛,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

  马先生说,经到其他医院检查发现,他自己根本不具备阴茎背部神经阻断术的手术指征,但海文医院盲目为他做了该手术,导致自己的生殖器失去了应有功能,无法修复。马先生多次与医院协商无果。

  他请求法院判令海文医院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74万余元。海文医院辩称,马先生到医院主诉存在混合痔、包皮过长和早泄症状。经诊断,于2010年7月12日对其进行了手术,术后没有任何问题。马先生所述问题与医院手术之间没有关系。

  一审时法院委托鉴定机关做鉴定,鉴定意见认为,马先生内痔、肛裂和阴茎敏感度降低、勃起功能异常的情况不构成伤残。但马先生和医院对上述鉴定结论均表示异议,后马先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意见认为马先生为四级伤残。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海文医院赔偿马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74万余元。海文医院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医院虽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据此,二中院终审驳回医院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