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电器流通管理办法已施行 二手市场几乎不执行
市民殷先生很迷电子产品,没有落下任何一款苹果手机,“出新款了,就把旧款拿去卖掉,再加两三千元去买新款。”像殷先生这样的消费者有不少。宁波二手家电、电子产品交易都有他们的贡献。
本月起,《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记者昨天从二手市场上了解到,几乎没有经营者愿意提供三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而相关政府部门也表示,二手电器电子产品不同于新货,此办法可操作性不强。
[ 法规 ]
卖二手电器,经营者须包修三个月
昨天,记者登录中国商务部网站,上面显示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是指已进入消费领域、仍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价值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办法》中,市民比较关心的内容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此外,《办法》还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产品的收购登记信息,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的维修、翻新情况和后配件的商标、生产者信息等情况。
而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调查 ]
商家称包修三个月不可能,是行业规则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多家宁波二手手机市场、二手旧电器电子产品交易市场,发现《办法》叫好不叫座。
如今,二手电器电子的消费主力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短期租客或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一位正在挑选二手电脑的安徽小伙认为,今后可以知道电器的真实状况和价值,又有维修保障,会放心很多。
但事实上,目前二手市场的交易并没有因为这个《办法》而改变。
去年12月,在宁波第一百货的二手手机市场,市民邱先生花900元钱买了一台二手苹果手机。昨天,他又出现在这里,想让商家维修手机。得到的答复很干脆:这是旧手机不包修。
“那重新买一个旧手机能否给三个月以上的包修?”
昨天,市民陈小姐在天一数码广场二手电脑市场买二手电脑,商家口头承诺三天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换货。
“能不能提供发票并写上包修3到6个月?”
商家称这个要求办不到。
目前,宁波天一广场附近的几家手机、电器二手市场,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普遍不提供包修。有的商家称旧手机本来就不可能提供包修,有的提供一周包修,也有的提供一个月包修。有消费者要求提供三到六个月的包修期,但商家提出要额外加钱。
记者调查发现,只有极个别的产品,商家愿意承诺包修,而所谓是否还在三包有效期内,则更加难以认定,因为几乎没有商品是附带了之前的包修卡、发票等凭证的。
收货全凭眼力,登记凭证等信息无法落实
《办法》还要求经营者登记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对于这一点,绝大多数的经营户也是直摇头。
现在市面上交易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很少有明确的“身份证”,一般发现较新的货,经营户也会要求卖家提供发票和相关信息,但这很难落实,卖家往往已经找不到相关凭证。
一位二手手机店主说,收货的时候就是靠“眼力”,有说明书、包修单的给价高点,没有凭证的也一样收,过后东西出现问题不可能去找卖主,所以也不可能提供包修。
在三市等旧货市场更是如此。记者询问一位收旧电器的大爷,在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会不会对产品类别、商标、收购时间和地点以及出售者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等进行登记时,他直截了当地说:“不会,登记这些太麻烦,而且人家卖主也不愿意。”
[ 声音 ]
已形成灰色产业链,导致回收“黑洞”
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培鸣说,二手家电、电子产品配件翻新后当全新零件贩卖很常见,由于利益驱动,已经形成了翻新机市场的灰色产业链,再加上某些环节的监管缺失,导致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黑洞”。
李培鸣认为,《办法》中要求二手产品要登记产品信息,或对废旧电子回收处理产生积极影响,而在实际执行中还是有难度,卖家不登记,买家没要求,又不会识别等都是问题。
“由于家电回收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都不高,他们只从事简单的回收,根本不会去进行档案的登记。”宁波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秘书长朱爱富也称,回收渠道和回收队伍的建设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一些政府部门人士也认为,《办法》可操作性并不强。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也认为,《办法》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旧家电消费比较复杂,商品使用时间、维修次数等信息很多时候是不明确的,因此二手家电消费也没有列入国家“三包”规定,目前二手市场经营户没有做到清晰记录产品信息。
宁波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上级的通知,今后他们会更多关注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但也有难处。比如二手产品多数已经过了国家三包期限,而经营户的流动性很大,实际上难以落实。
法规“被废”
是最大的悲哀
提到某个行业的乱象时,常听到这样的话,“法规空白”,如果法规出台了,又常说“没有具体执行细则”,细则也出台了,又会说“不具备执行条件”。
我仔细阅读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觉得真是一部及时的法规。你想想啊,现在什么产品更新最快,当然是电子产品。谁家里都有几样旧电器、旧手机,搁着占地方,一般最后的结果都是扔掉了。
小贩出没于住宅小区,从垃圾箱、垃圾堆旁捡走了。它们又去了哪里,那就不清楚了,有消息称存在一条灰色的回收这些东西的产业链,它们去了那里,或被翻新,或最终弃之。
我并不在意回收那些旧东西的几个钱,也不很在意商家是否包修,大不了买新的。我最最在意的是它们能不能被“绿色”,电子产品污染问题,其实非常严重,污染水源、污染土壤,危害我们的健康,严重的甚至导致癌症、不育症。
好好的一部法规,刚出台就发现实施不下去。当然,实施不下去的理由有的确实是事实,可是,如果我们都不想改变现状,那么,这个法规怕是永远也不具备自动实施的条件。
最近我发现,小区附近的垃圾箱多了一个空间,专门安放旧电池的,我多次专门看过,里面有烟头,有别的垃圾,但从来没有发现电池的踪迹。
别讲那么多理由,向严谨的德国人、日本人学习,让废旧电子产品流通规范起来。
法规“被废”是最大的悲哀,我们每个人无疑都是罪人。贡万军
通讯员 吴涛 记者 郑晓 俞林凤 摄影 记者 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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