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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租给毒贩使用被扣 老板撕封条取回车获刑

  中新网重庆4月25日电(范登虎 刘相琳)男子将宝马车租给毒贩,后偷偷撕下封条取回被扣车辆触法。记者25日从重庆江北区法院获悉,被告人陈某某因犯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某系四川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汽车租赁活动。2012年4月,该公司将一辆宝马轿车对外出租给邹某。2012年11月7日,邹某等人在驾驶该车从事贩毒活动时被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将宝马车扣押并贴封条,将车停放于某地下停车库内。

  2012年11月15日晚,公司因未能按时收到租金且无法联系租车人,陈某某与邓某、陈某(均另案处理)商议决定将宝马车自行取回。次日2时许,3人通过宝马车GPS定位该车在某地下停车库,遂找到宝马车。陈某某见宝马车被司法机关扣押,擅自撕毁封条,趁车库保安熟睡之机,与邓某、陈某某利用该车备用钥匙将宝马车驶出车库返回四川成都。

  2012年11月26日,陈某某在成都被捉获,涉案宝马车被追回。经鉴定,该车价值71966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妨害司法程序,明知是被司法机关扣押财产而非法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鉴于陈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能认罪、悔罪,法院决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