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生活网

当前位置: 时尚生活网首页 > 社会 > 正文

农田盐碱化荒5年 官员称有点咸的田种稻收成好

博澳公司非法毁林,激起村民再一次的强烈反对。
村民自发召开村民会议,反对续签合同和罢免村民代表。
博澳公司非法开挖防护林。
茫茫草原的农田,枯黄的杂草。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王伟正)咚咚锵、咚咚锵……随着锣鼓声响起,男女老少陆续往村中的市场聚集,有村民手持话筒轮番上台演讲如此场面,最近2个月在广东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福湖村经常上演。这些村民认为,村干部擅自把村中近千亩土地承包给外来老板搞海水养虾,导致村中500亩农田因盐碱化而荒芜5年。

  村民

  海水养殖殃及农田

  4月10日下午,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福湖村所辖挖仔自然村前的农田。昔日的稻田如今成为一望无际的“草原”。记者尝了一下田中的积水,咸味明显。村民卢昆发(化名)说,这片农田约有500亩,“我们祖祖辈辈种了上百年,以前都是高产田,但这几年土壤逐渐盐碱化。”他告诉记者,现在村民的生活“比城市人还城市人”,“从蔬菜到粮食,无一不要买。”

  大部分村民认为土壤盐碱化根源在农田百余米以外深圳市博澳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澳公司”)的海水养殖项目。2006年4月,村民代表与博澳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以每亩每年220元的价格将“南至沿海(除出300米宽沿海防护林),北至农田边(除出200米宽农田防护林)”的970多亩土地租赁给博澳公司。

  卢昆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2008年左右,博澳公司沿着农田防护林边缘向北挖了近20口虾塘,面积100多亩,“导致农田防护林的宽度只剩150米左右。”村民发现,自从挖了这些虾塘后,农田逐渐盐碱化。有村民说,农田刚开始盐碱化的时候,博澳公司曾赔偿过一次,但赔的范围很小。

  有村民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部分村民代表擅自与博澳公司续签了土地承包合同,这一举动激起了挖仔等村村民的强烈不满。卢昆发说,去年12月,上洋镇一位关姓副镇长及博澳公司负责人梁老板一同来到村里,表示要续签合同,提出每年每亩租金580元,但村民提出要对方赔偿农田盐碱化的损失。

  随后,福湖村里贴出了一份修改后的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18年,前6年每年每亩租金800元,此后每6年租金标准再提高200元。虽然这一方案再次遭到部分村民的反对,但合同最终被签订。

  随后,卢昆发等人通过敲锣的形式,在村中召集村民开会反对续签合同,并要求罢免签字的村民代表。“大的村民会议开过3次。”卢昆发说。

  村主任

  农田丢荒因村民懒

  对于农田丢荒一事,福湖村村主任卢仕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主要原因是村民太懒了,“我做干部都还在种田。”

  而上洋镇副镇长胡明钰则表示,福湖村农田变咸主要是海水涨潮时进入农田造成的,“农田没完全丢荒,等下半年雨水少了,村民就会来种。”胡明钰同时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强调,“有点咸的田,种水稻收成很好的,在这田里种的番薯、花生也很香。”村民则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农田离海有几公里远,中间还有小山坡和300米宽的防护林,海潮不可能涌入农田。

  上洋镇镇长李旭深告诉记者,前几年,阳西县曾组织海洋、农业、环保等部门对福湖村农田进行过调查,化验结果表明其土壤含盐量确实偏高,“但不一定是博澳公司养虾造成的。”

  而对于部分村民自行召开会议,并提出罢免村民代表一事,胡明钰认为是“有些人故意搞事”,“据我了解,村民大部分是支持(同博澳公司续签合同)的。”

  福湖村支书卢广立表示,承包土地涉及的挖仔村、龙尾坡村和刘坑洋村一共22个村民代表,其中只有2个代表没在续签合同上签字,“有人在村里鼓动村民说,推翻博澳公司的合同,就会有其他公司出更高的价钱来承包。”

  胡明钰告诉记者,每亩800元的年租金在当地已经非常高,“这份合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其他投资者到我们这里投资的热情。”李旭深也表示,上洋镇其他村类似土地的租赁价格大多是每年每亩五六百元,“他们签订合同时刚好春节,镇里工作忙,要不镇政府也会不同意。”

  官员

  养虾场是重点项目

  就在部分村民与镇村干部围绕合同问题僵持不下的时候,博澳公司将海边300米宽防护林开挖,引海水到虾塘,这进一步加剧了村民疑虑和双方矛盾。

  4月8日、9日,上百福湖村民前往现场阻止博澳公司毁坏沿海防护林。4月10日,记者在现场发现,一些防护林被砍伐,不时能见到被拔起的树根。卢广立说,博澳公司开挖防护林,是为疏通虾塘的排水,“博澳公司已经同意完工后将开挖的防护林进行回填,复绿用的树苗都买好了。”

  阳西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4月11日表示,博澳公司在福湖村的养殖基地是阳西县的重点项目,“阳江市也比较重视。”对于博澳公司与村民之间的矛盾,阳西县政府近期召开过两次有林业、海洋、镇府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既要支持重点项目,又要依法依规。”阳西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称。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沿海防护林,必须先经当地发改部门立项,林业部门根据立项书,向上申报,由省级林业部门批准发放《使用林地许可证》,但据了解,博澳公司目前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阳西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一位梁姓股长说,接到博澳公司涉嫌非法毁林的举报后,4月9日,他们即派出4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向博澳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4月10日,森林公安人员再次到博澳公司调查取证。梁股长表示,阳西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根据鉴定报告再作进一步处理,“如果毁林超过5亩,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