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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车撞人逃逸案司机被拘 回应称非在编警察

  日前,网上一段警车撞人后逃逸的视频引起极大关注,新华社记者从辽宁省阜蒙县县委宣传部和阜蒙县公安局独家了解到,肇事司机目前已被依法拘留。

  据了解,2013年3月31日8时许,阜蒙县交警大队司机高某驾驶“辽J0713警”黄海吉普车在加油回队途中,由东向西行驶至阜蒙县北环路隆宇大厦门前,违章超车,将由北向南过马路的行人姜某撞倒,造成姜某受伤。肇事后,高某没有停车,驾车逃离现场,将车开回交警大队。

  案件发生后,阜蒙县交警大队领导赶到县人民医院,对伤者展开救治,又及时将伤者转到阜新市中心医院治疗。阜蒙县公安局党委表示要依法查处,坚决严惩肇事者;同时积极组织协调,为伤者提供治疗,并责成主管局领导和大队领导看望伤者及家属,当面表达歉意。

  经医院诊断,伤者姜某蛛网膜微量出血、骨盆裂伤。经治疗,目前伤情稳定。伤者及家属对公安部门积极治疗的态度和严惩肇事者的做法表示满意。

  据阜蒙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肇事人高某是原阜蒙县自行车管理所工作人员,为工人编制,非在编警察,目前在阜蒙县交警大队做司机。经调查认定,司机高某属肇事逃逸,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目前已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待伤者做完伤情鉴定后,如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将严格依法办理此案,对高某绝不姑息。 (记者陈梦阳)

  作者:陈梦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