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刻公章造假证卖假屋 诈骗170万获刑13年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通讯员崔杰锋报道:洪某某从相识一年的雀友林旺莉手中买下了一套房子和两间商铺,不料这三套房产竟是这名雀友通过私刻公章、伪造房地产权证等一系列造假手段虚构的,洪某某被雀友骗走了170多万元。近日,广州番禺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林旺莉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3月,林旺莉在打麻将过程中认识了被害人洪某某。2011年1月开始,林旺莉一步步设好骗局,以急需资金周转需售卖父母名下物业为由,带被害人前往位于番禺区市桥街西丽路、繁华路段的“房产”(一套房子、两间商铺)查看,声称房产证没办下来,还提供了假的买铺发票和银行供款等资料,令被害人放下戒心,交了定金10万。
2011年10月,在被害人的催促下,林旺莉完成所谓的“过户”交易,并交予被害人三本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发票。期间,被害人先后通过转账和现金等方式共支付172.91万元。直至2012年3月,被害人前往番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鉴定,方知上当受骗,林旺莉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发票均是伪造的。
林旺莉得手后携款逃跑,2012年6月22日在四川省被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扣押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证专用章)等公章三枚。
检察官提醒,购买房产时切不可因为朋友关系,或是低价诱惑而放松警惕,一定要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的真实性,并按照正常的程序完成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避免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凌越、崔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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