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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与小三和平共处20年 因拆迁散伙诉老伴重婚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黄华妍 因为自己经济弱势,62岁的赵女士(化名)20多年来忍受了“两女共侍一夫”的现实,接受了比自己年轻20多岁的第三者阿花。但最终因城中村拆迁补偿分配问题,赵女士愤而举报丈夫重婚,将年过六旬的老伴送进大牢。

  1977年,经人介绍和自由恋爱,当年28岁的卢先生(化名)和26岁的赵女士登记结婚,没几年便儿女双全。夫妻俩其后开了一家“奇上奇饮食店“,卢先生掌勺,赵女士负责招呼客人、收账等杂务。

  1990年,年过四十的卢先生在一次外出后,把比自己年轻24岁的阿花带回家。想到自己人到中年经济弱势,带着两名未成年子女,饭店生意又依靠当厨师的丈夫支撑,赵女士默许了自己婚姻中第三者的出现,还让阿花在饮食店中帮手打杂。之后,阿花又先后为卢先生诞下一双儿女。

  “三人行”的生活原本相安无事。多年来,两房人共同经营饮食店,常常一起吃饭,相处还算融洽,阿花的女儿还是赵女士帮忙带大的。2002年,卢先生和阿花在黄埔购置公寓,登记在阿花名下,搬了出去。赵女士儿子阿晖娶妻摆宴时,还向赵女士和阿花都敬了茶。

  矛盾自阿晖加入饮食店经营后开始,两房为利润分配问题产生了争执。最终,卢先生和“小三”阿花另起炉灶,经营一家新的饮食店。

  黄埔文冲村拆迁改造消息公布后,“正室”和“侧室”的矛盾彻底爆发。赵女士和卢先生在文冲村有一套宅基地房屋。赵女士以卢先生已资助阿花另购房产为由,要求拆迁款项多分给自己的儿女,而卢先生只愿意与赵女士对半均分。协商不成后,2011年11月,赵女士愤而向公安机关举报丈夫重婚。2012年,卢先生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阿花则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同时,赵女士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二人财产。日前法院判决,登记在阿花名下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卢先生有过错,所以把夫妻共有的文冲村房屋大部分面积的使用权判给赵女士。